anything
touching
when
they
are
too
happy.”(人在太幸福时,是写不出什么动人心弦的文字的。)
他心裏在一瞬间觉得五味杂陈。怔了怔,抬头望向迟暮。
“迟非晚,”时昼低低地叫了句。月的底色照在他脸上,映出一条弯曲的,明亮的曲线。
“你那几年,到底过得怎么样啊。”
还有一句。
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好久了。
所以,你能不能。
也喜欢我一下?
眼见着迟暮的眼泪渐渐止住了,时昼起身,把纸巾都丢进垃圾桶。窗外的温度开始降了,时昼又盯了迟暮一会儿,见她还没有要回自己房间的意思,就只能想着等会去房间给她拿张毯子盖上。
“时昼。”身后传来女孩子的声音,喉咙裏带着不清醒的沙哑和慵懒。
时昼回头,正想问她干什么,却已经被迟暮环着他的手臂,仰着头凑近他。
——下一秒,迟暮身子靠着他,嘴唇轻轻在时昼的唇角上贴了一下。
她亲了他。
窗外开始下雨了。
雨天,十七岁的形容词,艺术家偏爱的暗色调。
对雨天的印象总参杂着些刻板的厌恶情绪在。如果要追溯这情绪的由来,时昼想他会熟练地逆时针拨动记忆卡槽,调转时间。以第三视角,旁观者的身份,观看十七岁时那个没有伞的自己在檐下躲雨的狼狈身影。
那时候的他,早已不处于热衷于踩水坑的孩童时期,也还没有成长为足够冷静稳重的大人。他觉得自己被裹狭在中间,只拥有着一颗独属于十七岁的,敏感且多愁的心。风吹就点燃,雨落就熄灭。
裤脚被倾斜而来的雨打湿,冰冷的雨滴顺着发丝滑过脸颊,路上的行人手中或身旁都撑着一把够宽大的伞。
而他只能低着头,不断增加耳机的音量,直到周国的世界都变成了高分贝的纯音乐。试图用逃避的方式来掩盖我的窘迫和狼狈。
一场雨,将十七岁的脆弱淋得湿透。
一场雨,揭开了十七岁的迷茫,无助,潮湿。
宛若加上噪点滤镜的老照片,看不清底色究竟是明还是暗。
所以时昼不喜欢雨天。听雨落在地面那一瞬间爆发出的摩擦声,如同一丝弱小但叫人无法忽视的微电流,不断电击着,颤栗中带给人无限狼狈。
不过还好。
他还有迟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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