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一声惊雷!
秦尽万万没想到“飞上枝头变凤凰”这种事有一天会落在他头上,一时反应不过,猛地抬头直视。
对面,曹邗一双鹰眼灼灼地望着他,内裏满是不容拒绝的意味。
秦尽顿时想到,他刚说的是“要”收,而不是“想”收。
这人说话看似温和,脸色与眼神却是阴恻恻的,冰冷狠戾,一看就不好惹。
那眼神刺得他浑身不适,汗毛倒竖。他有预感,要是敢不答应这事,下场绝对很惨。
他重新垂头,恭敬回道:“这些年承蒙医馆收留,我既是医馆的人,自然听从馆主命令。何况能得馆主青睐,是小子的莫大荣幸。”
见他识相,曹邗似乎很满意,开始专心侍弄茶汤。
林昂道:“很好,小公子一会儿收拾收拾,晚上管家会带你进府。”
秦尽:“是。”
临走前,见少年眉头微皱,似是忐忑,林昂好心安慰:“放心,只要你安分做事,馆主是不会亏待你的。”
“还有此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对外就说调你去分馆。”
他们走后,秦尽魂不守舍地回到一层。一见到他,邓老和杜生就围过来,俨然对刚刚的事十分好奇。
当听说秦尽要被调去分馆,邓老一楞,杜生则大吃一惊,口中喊道:“这下惨了,没了你,以后都没人跟我说话了。”
他凄凄惨惨地收拾药罐,这馆裏他只跟秦尽处的好,其他人不是看不起他就是嫌他笨,从不搭理。
医馆背面,厨房隔壁有一小杂物间。
裏面八分的空间被大小不一的酒坛占据,其中有药酒,也有普通美酒,剩余的地方将将能挤下一张小床。
这是秦尽的房间。
说是收拾行李,其实不过收收几身旧衣服。一刻钟后,他背起行囊。
心不在焉地走过拐角,打开后院与前堂的隔门,刚跨出门槛,一只粗糙的手忽然从角落阴影伸出,一把拉住他。
秦尽正沈浸自己的心绪中,毫无防备,这一下差点没把魂吓出来,辛好邓老及时出声:“是我。”
不远处曹府管家正守在门口,秦尽压低声量道:“我说邓老,吓死人可是会少功德的。”
邓老没理他,从怀裏掏出一个钱袋塞他手裏。秦尽莫名其妙,“干嘛,我可不做坏规矩的事。”
“你个臭小子,想哪去了,是给你的。”邓老低声回道。
秦尽扔回给他,“好端端的给我钱干什么?都说了,我不喜欢给人当儿子,你不如找杜生,他应该很愿意给你当干儿子,再给你养老。”
邓老气得胡子抖,“你这死孩子怎么就不知好歹呢?都说是给你的,没别的,收着就是废这么多话。”
“以后在外行事小心些。”将钱袋再塞回去,邓老没再看他,步履匆匆往大门外走去。
在医馆做事三十多年,也算看着这孩子长大,多少有点情分在。
他看得出来,这次馆主找上秦尽,不是调去分馆这么简单。想着他身无分文,才想给他点钱傍身。
出了门,大街上寒风凛冽,他不由想起九年前,那个漫天飞雪的冬日。
满目雪白中,一个清瘦的小孩仅着薄亵衣缩在医馆门口,冻得唇色惨白。
一连四五日,都没大人来找,小孩原本就生病,再连续受冻,很快晕死过去。
终归是一条人命,街上的人也都看着,医馆不好袖手旁观,管事便叫几人把他抬进后院杂物间,几人又是灌药又是灌热汤,总算把人救醒。
大夫给他看了病,开了药。
再三四日,有人说,这孩子是被爹娘主动扔掉的弃儿。
这话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不信是因为,这孩子已经十岁,又无大病,长得也好,谁家舍得扔掉。
信是因为,七八日过去,依然没人来找。而且小孩身上还留有许多陈年的、新鲜的伤痕,还是极深的鞭伤。
能对小孩下这样的狠手,要么不是自家的,要么是不稀罕。
而管事见小孩手脚伶俐,又识字,便动了心思,想留他给医馆做工。当然,是不用工钱的那种。
那孩子自此便留在医馆后院打杂。
至于他爹娘究竟是怎么回事,没人知道内裏,有关家裏的事,他一个字都不肯提,只说自己是孤儿。
在医馆头几年,小孩沈默寡言,格格不入,有人欺负也默默忍着。
有些人见不管怎么欺他辱他都没人管,便越发猖狂,甚至逼迫他去偷医馆灵药。
再后来,那几个欺他最狠的人,因偷窃医馆贵重药材而被痛打一顿,并没收全部工钱赶出门。
从那时起,那个沈默寡言、毫无存在感的小孩开始变得与医馆其他人一样,每日笑脸迎人,能说会道,世故圆滑。
这样很好,在这医馆裏,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待得久,活的舒心。
不过他心下仍觉着有些可惜,这小孩聪慧灵敏,要是生养在别家,说不定能有一番不凡成就。
医馆,一直守在门口的曹府官家曹庄见秦尽背着行囊走来,问道:“公子可是收好了?”
秦尽点头。
“那咱们走吧。”
夜已深,空荡荡的大街上只他们两人。中秋夜的彩灯大多已熄灭,只余些零散的黄芒,在呜呜的冷风中摇摇晃晃。
秦尽盯着曹庄手裏那盏白幽幽的引路灯,心中纳闷,世间颜色不止千种,干嘛非得挑个白的,跟鬼灯笼似的。
此时恰有一团乌云飘过,遮住圆月,视线暗淡之时,一只乌黑貍猫从跟前窜过,跃上不远处的高墻,用一双阴森森的猫瞳盯视。
秦尽:“……”
曹庄挥手驱赶,口中嘟囔:“呸,去去去,深夜见黑猫,忒不吉利。”
两人很快来到大街末段,远远看见曹府裏头灯火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