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些在黑水河上挣扎的回鹘人,刘恭大概点了一下,心中有了个底,便放松了身子,将长枪递给了阿古。
“郎君?”阿古有些困惑。
“令士卒们自己去打吧。”
刘恭摆了摆手:“兵法有云,穷寇莫追,归师勿遏,不过这是对人说的。这回鹘生的四条蹄子,与人的道理自然是不相通的,令士卒们自己取舍,日落之前归来便是。”
药罗葛仁美还是和此前一样,该逃跑的时候,一点都不含糊。
刚发现冲不动,就立刻跑路了。
游牧骑兵也并非全是坏处。譬如在这种时候,刘恭就不敢过河追击,谁也不知道这些游牧人,在见到刘恭追来之后,会不会突然反打一手。
不追就不追,肉已经吃到嘴里,没必要为了几块骨头崩断了牙。
刘恭拨转马头。
赤马发出一声响鼻,慢悠悠地朝着战场北侧走去。身后猫娘亲卫立刻跟上,连头盔也没敢摘下,护卫在刘恭两侧。
走了没多久,刘恭便看到一个身影,正快步朝着自己走来。
“刘刺史!”
陈光业见到刘恭,脸上几乎是笑开了花。
这是他头一回打大仗。
战斗中他对刘恭颇有怨言,甚至恨不得冲过来砍刘恭两刀,问他为什么不给自己援兵。但到了战斗结束,这些怨气顿时烟消云散。
“我部擒获了三百多名俘虏,三百多名啊!虽说皆是些披甲奴,但这......刺史请看!”
他侧过身去,指向后边。
刘恭眯起眼睛望去。
三百多名被剥了甲的俘虏,像一群待宰的鹌鹑,密密麻麻地蹲在的泥地里。他们周围环伺着一大群归义军老兵,手里还端着滴血的长枪,正死死地盯着这些俘虏。
不时有俘虏想要站起,却被老兵有枪杆抽打在背上,闷哼几声过后,又重新蹲了下来。
这些俘虏大多顶着羊角。
都是吐蕃人。
他们个个面黄肌瘦,身上布满鞭痕,显然是在回鹘人那里,当了许久的苦力奴隶,临到了战前,才被拉出来充作披甲奴。
“刺史,方才这些胡人临阵,逡巡不前,才使我这一部免受伤亡。”陈光业沾沾自喜地说,“不曾想这吐蕃人,亦有胆小的,到了战场上,居然不想着怎么打胜仗,反倒想着逃命,真是可笑。”
“那你可有处置的想法?”刘恭抬起手指了一下面前的披甲奴。
被指到的吐蕃人,身子颤抖了一下,随后将头压得更低,生怕自己做的有半点不好,就被刘恭索去了性命。
陈光业愣了一下说:“吐蕃人还能如何?自然是杀了。”
在陈光业看来,杀吐蕃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归义军的赫赫威名,就是踩着吐蕃人的尸骨,才建立起来的。当初正是因为不愿忍受吐蕃的压迫,张议潮才在沙州起义,如今见了吐蕃人,这些归义军来的,自然是对吐蕃人深痛恶绝。
甚至连王崇忠,似乎也对吐蕃人有些意见,他赶来之后,听到陈光业的处置办法,也是略表赞许,微微地点了点头。
河西将士,对吐蕃人的厌恶与憎恨,可谓是到达了极点。
刘恭却没有立刻回答。
杀人很简单,只要他一点头,这三百多个披甲奴里,起码有七成吐蕃人,都要死在这里。可问题是,杀死这些人,能够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