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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3章:拓边与善治并行者,千古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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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暹罗。

  雨季拖了一条湿漉漉的尾巴,迟迟不肯走干净。

  天亮的时候没有太阳。

  准确地说,太阳是有的,只是被一层厚得像棉被一样的灰白色云层捂在了后面,闷着,不肯露脸。

  热。

  不是北方那种干燥的热,是从地底下蒸上来湿透了带着腐殖质和烂泥味儿的热。

  你站在原地不动,不到半盏茶的工夫衬衣就湿透了。

  汗不是流出来的,是从毛孔里渗出来的,渗出来之后蒸不掉,因为空气里的水分比你身上的还多,它没地方去,只能贴在你皮肤上,形成一层黏糊糊让人浑身不自在的薄膜。

  沈虎站在营帐外的高坡上,拿袖子擦了一把脸。

  袖子也是湿的。

  他三十二岁,山东登州人,黑脸膛,阔肩,胳膊上的肌肉把袖管撑得鼓鼓囊囊的。

  左颧骨上有一道两寸长的疤,是之前在安南打的,巷子里,一个安南人的刀从他脸上划过去的,差一寸就削掉了半只耳朵。

  那道疤现在已经变成了一条白色略微凸起的线,在他黑色的面皮上格外显眼。

  他是登州水师出身。

  最早的军职是小旗,管十个人,在登州港外的巡船上抓走私。

  那时候他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在海上晃荡几十年,攒点饷银,回家娶个媳妇,生几个娃,了此一生。

  然后皇帝的旨意来了。

  南洋。

  那个改变了他一切的词。

  他跟着大明的南洋远征军一路打了下来。

  从安南到真腊,从真腊到暹罗。

  一个小旗变成了总旗,总旗变成了百户,百户变成了副千户。

  几年的仗,几年的血,几年的热带烂泥和毒虫蚊蚋,把一个登州港外的小旗官打磨成了一个站在暹罗国都城外高坡上的中层军官。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那双手粗糙得像两块老树皮,指节粗大,虎口有厚厚的茧子,那是常年握刀柄和枪托磨出来的。

  右手食指的第一个关节微微弯曲,伸不直了,那是扣扳机扣的,扣了几千次之后,关节就定型了。

  他抬起头看向远处。

  阿瑜陀耶城。

  暹罗人的国都,曾经的国都。

  城的轮廓在灰白色的天光下显得有些模糊,像一幅被水洇过的画。

  城墙是褐红色的砖石砌成的,不算高,比大明的州府城墙矮了至少一丈。

  城墙上插满了旗,大明的龙旗。

  红底黄龙,在潮湿无风的空气里耷拉着,湿漉漉地贴在旗杆上,像一块块被汗浸透的抹布。

  但即便耷拉着,那也是龙旗。

  大明的龙旗!

  沈虎每次看到那些旗,心里都会涌起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骄傲太轻了,装不下那种感觉,也不是激动,激动是一时的,而他心里的那个东西是持续恒久的,像一块烧红的铁嵌在了胸腔里,不烫,但永远是热的。

  他说不出那是什么。

  沈虎是个粗人,读过几天私塾,认得字,但让他描述自己的情感,他就词穷了。

  他只知道,他站在这里,站在这个几年前他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南蛮之地,脚下踩着的土地已经姓了朱,头顶上飘着的是大明的旗。

  而让这一切发生的那个人,远在万里之外的京师皇城里。

  那个人。

  所有人的皇帝!

  沈虎想到皇帝的时候,脑子里浮现的不是龙袍金殿御座这些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他脑子里浮现的是他老家的村子。

  登州府蓬莱县下面的一个小村子,靠海,打鱼为生。

  他小时候年年闹饥荒,不是旱就是涝,打上来的鱼卖不出价钱,田里的庄稼看天吃饭,赶上好年景勉强饿不死,赶上坏年景就得啃树皮吃观音土。

  他爹就是吃观音土吃死的,肚子胀得像皮鼓,拉不出来,活活憋死的。

  那年他九岁。

  后来呢?

  后来皇帝来了。

  不是皇帝亲自来了,是皇帝的旨意来了。

  再后来,皇帝的种子来了。

  红薯、玉米、土豆,三样东西,从海外弄来的,朝廷出钱出种,派人到各个州县去推广,手把手地教老百姓怎么种。

  他娘学会了种红薯,那东西贱,什么地都能长,旱地、坡地、盐碱地,插下去就活,秋天一刨一大堆。

  他娘抱着第一茬刨出来的红薯坐在田埂上哭了半个时辰。

  那时候沈虎站在旁边看着他娘哭,他没有哭,但他记住了那个场景。

  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要是早几年有这东西,他爹就不用吃观音土了。

  后来,他就参了军.....

  ……

  城门口的巡逻队在换班。

  两队人马交接,铳声清脆地响了一声,那是换班的信号。

  城内传来了暹罗百姓的声音,小心翼翼的市井声。

  不是惊恐了,刚破城的时候,城里的百姓见了明军就跪,跪在路边瑟瑟发抖,有些女人抱着孩子往巷子里钻,以为明军会像暹罗的旧兵一样烧杀抢掠。

  后来他们发现明军不怎么抢。

  不但不怎么抢,还在城门口设了粥棚,给断粮的百姓施粥。

  粥不稠,但管够。

  那是皇帝定的规矩:凡大明王师所至,不论华夷,不戮降民,不怎么掠民财。

  城破之后三日内必设粥棚,七日内必恢复集市,一个月内必建立基本的巡防秩序。

  这套规矩,是从真腊那边总结出来的。

  先打的那个踩了不少坑,后打的这个就顺了。

  大明的征服,越打越顺,越打越有章法,像一台精密的机器,每一个零件都在它该在的位置上运转。

  沈虎把目光从城墙上收回来,看向营地。

  营地很大,铺开在城外西北方向的一片高地上,是战前就勘定好的扎营位置。

  地势高,不怕雨季涝水;背靠一片丘陵,前面是开阔地,视野好。

  营帐排列整齐,灰白色的帆布帐篷一排排地铺展开去,像一片规整长在热带丛林边缘的蘑菇。

  战后的松弛感弥漫在整个营地里。

  有人在晒衣裳。

  暹罗的雨季把所有人的衣裳都泡成了一坨潮乎乎的烂布。

  天刚放晴的这几日,营地里到处拉满了绳子,绳子上挂满了衬衣、裹腿、袜子,花花绿绿的一片。

  有人在修火枪。

  暹罗的湿气对燧发枪的损耗极大,枪管容易锈蚀,燧石容易受潮,击发机构里的弹簧容易生锈。

  每打完一仗,火枪兵们就得花大量时间保养武器。

  沈虎看到他手下的一个总旗蹲在帐篷前的木桩上,把燧发枪拆成了零件,一个一个地擦,擦完了涂油,涂完了吹干,吹干了再装回去。

  那动作极其仔细,比伺候亲爹还仔细。

  也有人在煮汤,空地上支了一口缴获的暹罗铜锅,锅里煮着酸辣汤。

  汤的味道很冲,远远就能闻到,酸的是一种当地的果子,辣的是种红色的小椒,里面还放了鱼露和一种叫不上名字的香草。

  这是跟暹罗当地人学的,这些大明的士兵们在南洋待了几年,嘴已经被养刁了,白水煮面已经吃不下去了,得加料。

  有些聪明至极的老兵甚至能用几句蹩脚的暹罗话跟当地的小贩讨价还价了。

  也有不少人在写信,蹲在帐篷门口,膝盖上搁着一块木板当桌子,木板上铺着信纸,拿着毛笔一笔一画地写。

  写得很慢,因为虽然皇帝在军中推行文化教育,....但是这些大头笔依旧是识字不多,有些字要想半天,旁边蹲着另一个兵,嘴里叼着草根,探头探脑地凑过去看,被写信的人一巴掌拍开了。

  “看什么看!给老子媳妇写信呢!”

  “嘿嘿,你哪来的媳妇?你不就是去年在安南分的那个……”

  “滚!那也是我媳妇!官府登了册的!”

  盖南洋之役,凡有功将士,论功行赏,其厚远迈前朝。

  田亩、宅院、配偶、子女入学,皆有定规。

  此非虚言,乃实打实落在黄册上的条款。

  将士用命于前,朝廷兑现于后,一诺千金,无有爽约!

  这就是现如今大明南洋远征军的真实状态。

  他们打仗不仅仅是因为服从命令,也不仅仅是因为忠君爱国这种大词。

  他们打仗,是因为他们实实在在地知道,打完了有好处。

  这好处不是画在饼上的,是拿在手里的。

  田是真的田,地契上盖着官府的大印;媳妇是真的媳妇,户籍簿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银子是真的银子,按月发,一文不少。

  皇帝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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