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九城的风,到了三月半,就像是跟人较上了劲。
昨儿个还出了太阳,晒得人骨头发酥,今儿个一早,天就阴沉得像是一口破铁锅。
陆宅的黑漆大门“吱呀”一声开了。
陆诚没有穿那身惹眼的月白绸衫,而是换上了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灰布大褂。
脚下依旧是一双千层底的黑布鞋,鞋帮子上干干净净,没沾半点尘土。
他没带折扇,双手随意地拢在袖口里,踏出了门槛。
身后,顺子和陆锋一左一右紧紧跟着。
两人今天也都换了寻常的粗布短打,只是腰板挺得笔直,那股子练家子特有的精悍之气,藏都藏不住。
尤其是陆锋,那双眼睛警惕地扫视着街面上的每一个角落。
“爷,外头风硬,要不咱叫辆洋车?”
顺子看着灰蒙蒙的天,搓了搓手,瓮声瓮气地问道。
“不用。”
陆诚摇了摇头。
“走着去。咱们去借东西,得有借东西的诚意。这地气,得多沾沾。”
主徒三人,就这么顺着前门大街,一路往南走。
这几日,陆诚在天津卫单枪匹马挑了东洋道场、又散尽家财救济全城的事儿,早就在北平城的街头巷尾传成了神话。
一路上,但凡是长了眼睛的,认出这位就是传说中那位“刀劈子弹,手撕洋人”的活武圣。
全都下意识地停下了手里的活计。
拉洋车的放下了车把,卖早点的停了吆喝,挑着扁担的苦力也赶紧靠到了墙根底下。
没有人大声喧哗,也没有人敢上去套近乎。
老百姓只是用一种近乎朝圣般的目光,默默地注视着这个穿着灰布大褂的年轻人。
那种敬畏,不是怕。
而是打心眼里觉得,只要这人在街上走着,这四九城的天,就塌不下来。
“冰糖葫芦嘞,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一声稚嫩却清脆的吆喝声,打破了街面的宁静。
一个穿着破旧红花小袄,梳着俩冲天鬏的小丫头,手里举着个插满糖葫芦的草把子,正站在胡同口。
小脸冻得通红,鼻涕都快冻成冰碴子了,却还在努力地喊着。
看到陆诚走过来,小丫头愣了一下。
她虽然小,但也听爹娘念叨过这位陆爷的故事。
小丫头眼睛一亮,竟然也不怕生,拔腿就跑了过来。
从草把子上拔下一串个头最大,糖稀裹得最满的红果糖葫芦,有些局促,递到了陆诚面前。
“陆……陆爷,您吃糖葫芦!”
小丫头的声音因为紧张有些发颤,小手举得高高的。
“我爹说,您是咱们北平的大英雄,这串糖葫芦不收钱,是我孝敬您的。”
跟在后面的陆锋眉头一皱,刚想上前阻拦,却被陆诚一个眼神按在了原地。
陆诚停下脚步。
他没有嫌弃小丫头那脏兮兮的小手,也没有拒绝这串在这乱世里顶不了一顿饭的吃食。
他伸出那双修长白净、沾染过无数宗师鲜血的手,稳稳地接过了那串糖葫芦。
“好,我收下了。”
陆诚微微弯下腰,眼神温润如玉,看着小丫头。
“回去告诉你爹,英雄不敢当,陆某只是个唱戏的。”
“但只要这四九城还有人在,这戏,就断不了。”
说罢,陆诚从袖口里摸出一块崭新的当十铜元,轻轻塞进了小丫头那冻得发紫的掌心里。
“拿着,买两块冻儿吃。”
不理会小丫头的千恩万谢,陆诚直起身,咬了一口那红彤彤的糖葫芦。
脆甜的糖稀在齿间碎裂,山楂的酸涩瞬间在味蕾上炸开。
“酸吗,爷?”顺子在后头咽了口唾沫。
“酸。”
陆诚嚼着山楂。
“但酸得提气。”
“这世道,太甜了反而腻人,有点酸涩,才能让人记住自己还活着。”
……
穿过繁华的大栅栏,越往南走,周遭的景致就越发破败。
路面上的青石板渐渐变成了坑洼不平的烂泥路,两旁的商铺也变成了低矮的土坯房。
空气中,那股子混着劣质煤烟、下水道泔水和某种难以名状的甜腻气息,开始钻进人的鼻腔。
这儿,是八大胡同的边缘。
也是那些暗娼、烟馆、和最底层下九流汇聚的“阴沟”。
“师父,这味儿……真冲。”
陆锋皱着眉头,单手捂住口鼻。
他虽然也是苦出身,但自从进了庆云班,天天药浴洗髓,对这等污浊之气已然十分敏感。
“收神,屏息。这也是一种修行。”
陆诚脚步未停,在一处挂着半拉破布帘子,连招牌都没有的低矮门脸前停了下来。
布帘子黑乎乎的,上面结着一层厚厚的油垢。
里面,隐隐传出几声剧烈的咳嗽,还有那让人闻之欲呕的、烧大烟特有的甜腻腐臭味。
“就是这儿了。”
陆诚淡淡说了一句,伸手掀开了那散发着恶臭的布帘。
一脚踏入,仿佛从人间坠入了地狱。
这地下烟馆里头没有窗户,仅靠着几盏如豆的煤油灯照明,光线昏暗得让人眼前发黑。
烟雾缭绕中,横七竖八地躺着十几个形如枯鬼的烟鬼。
有的在抱着烟枪拼命吞吐。
有的已经抽大了,翻着白眼在破席子上抽搐,嘴里流着涎水,如同行尸走肉。
一个满脸横肉,光着膀子的老鸨子正坐在门口嗑瓜子,一见进来三个气度不凡的大活人。
尤其是打头那个穿着月白长衫的年轻人,那一身纤尘不染的气派,简直跟这老鼠洞格格不入。
“哟,三位爷,您这是走错门了吧?咱们这儿可是大烟馆,没有清倌人伺候。”
老鸨子吐掉瓜子皮,阴阳怪气地想要拦人。
“滚开。”
顺子根本没废话,身躯往前一顶,大手随意一拨。
那老鸨子只觉得一股巨力传来,“哎哟”一声惨叫,整个人像个陀螺似的被拨得转了三圈,重重地摔进了旁边的煤渣堆里,连个屁都不敢再放了。
陆诚没有理会这等插曲,他在【玲珑心】和【趋吉避凶】的感知下,径直走向了烟馆最深处,最阴暗潮湿的一个角落。
那角落里,甚至连破席子都没有。
只有一个人。
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老头,正像一条濒死的野狗般侧卧在地上。
他浑身的皮肉已经萎缩到了极致。
眼窝深陷得像两个黑洞,颧骨高高凸起,脸色枯黄。
但最惹眼的,是他身上披着的那件衣裳。
那是一件早已看不出原本颜色,被油泥、烟灰和不知名污垢结成硬块的褂子。
但在昏暗的灯光下,依稀还能分辨出那明黄色的底子,以及袖口处用金线残存绣出的蟒纹。
黄马褂!
大清朝御赐的,只有立下赫赫战功、武功盖世之人才有资格穿的黄马褂。
而在他瘦骨嶙峋的身体下方。
垫着的,并不是床板。
而是一面足有水缸大小的牛皮大鼓。
鼓帮是极品乌木打造,虽然布满了灰尘和划痕,但依旧透着一股子厚重感。
那面用长白山老野猪皮硝制的鼓面上,此刻落满了厚厚的烟灰,甚至还有被烟枪烫出的焦黑印记。
这,便是代表着前清皇家威仪和武道巅峰的至宝……【夔牛大鼓】。
而躺在鼓上的这个形同骷髅的废人,便是光绪二十四年,满清最后一科的武状元。
曾两拳打得霍元甲吐血认输的盖世猛将……张三甲!
“谁啊,挡着我的光了……”
张三甲没有翻身,甚至连动都没动一下。
他手里紧紧攥着一根乌黑发亮的烟枪,嘴里叼着烟嘴。
浑浊的白眼球向上翻了翻,声音微弱得像是从棺材缝里挤出来的。
没有当年天下第一的嚣张,只剩下极度的荒凉和虚无。
“老先生。”
陆诚上前一步,站在那面落满烟灰的夔牛大鼓前,神色平静。
没有一丝鄙夷,也没有一丝同情。
就像是在跟一个寻常的街坊邻居借把锄头。
“晚辈陆诚。”
“三日后,天坛唱戏。听闻前辈此处有大内御赐的‘夔牛大鼓’,特来……借鼓一用。”
借鼓。
这两个字落在空气里,仿佛连那甜腻的烟味都凝固了一瞬。
张三甲依旧没有翻身。
他甚至连头都没有转过来,只是那深陷在眼窝里的浑浊白眼,微微向上翻了翻。
“借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