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拉自己并不了解她的穿着有啥不妥,直到诺裏斯一家搬到了哈丁镇旁的普顿庄园。诺裏斯一家的到来是哈丁镇社交生活的一件大事。诺裏斯先生是个绅士家庭出身的商人,投资在海外的生意赚了大笔财富后,决心离开伦敦喧哗的生活,回归田园置办地产,重新做一个不问世事的绅士。诺裏斯家有三个女儿,正值青春,他将他们带到哈丁镇这个距离伦敦需要2天马车行程的外乡僻壤,自然也得为她们的将来做打算。因此他不仅买下了哈丁镇附近第二大的庄园(最大的自然是领主诺顿家的哈瑞福德),还重整了哈丁镇垂暮之风的社交生活。
诺裏斯家带来了充满年轻人的社交生活。哈丁镇的聚会不再只有茶点和老头子们对往事的絮絮叨叨,开始有衣香鬓影的舞会和年轻绅士们热衷的户外活动。
这时候弗罗拉才发现自己的尴尬。以往的社交生活中,她很适意,也很忙碌,她需要帮老夫人和她的客人们泡茶倒酒,需要随时准备聆听哪个老家伙忽然大发的感慨陈词。她还会弹一点钢琴,所有人都无聊得没话说的时候,她就会为他们弹上几曲安静的小调,来掩盖他们的昏昏欲睡。当然最重要的事是陪老夫人打牌,人数足够的时候她要帮老夫人看牌,人数不足的时候她还要上场充数,她的牌技很不错,因为她能做到不输钱,还能让老夫人赢。做这些事惟一需要的只是耐心,没人会在意什么漂亮时髦的衣服。弗罗拉16岁第一次参加社交活动穿的礼服,像是哪届爵士夫人留下的遗物,一件原本应当是珍珠灰色的袍子,像个铁桶一样把人罩在裏面。
在诺裏斯小姐第一次嘲笑弗罗拉的衣着以前,弗罗拉一直不知道她穿得并不好看。因为她穿着的衣服都有很美的质地,花边也许有些陈旧,但无一不精致,她不知道长袖子早就不流行了,也不懂得欣赏印度薄纱的魅力。因为除了12岁前她陪老夫人在伦敦度过两年,她真正懂事之后一直待在哈瑞福德,经常去的最繁华的世界就是哈丁镇。那裏的时尚生活一直与伦敦保持着十年的差距。
令人尴尬的不仅是弗罗拉的衣服,还有她在舞会上的位置。诺裏斯小姐有一次在安排客人名单时跟她的妹妹辛迪抱怨,“我到底该怎么安排梅齐小姐,是给她在牌桌那裏算个位置,还是把她放在舞会名单裏?”不过她很快就发现了弗罗拉的用途。只要弗罗拉在,她作为主人也大可不必去关照那些在小客厅裏打牌的老家伙们,他们有什么差事都习惯性地找弗罗拉帮忙,最最重要的是,哪个既不喜欢打牌也老到不能跳舞的客人如果需要有个人陪着说说话的时候,弗罗拉就显得格外重要。当然偶尔弗罗拉也有机会加入跳舞的队列,尤其是当某个体态粗俗舞步呆板的客人突然性起想跳舞的时候,诺裏斯小姐总是把他们推荐给弗罗拉。弗罗拉是个好舞伴,她什么人都能配合,她舞步轻盈,不过不是为了表现她的魅力,而是为了躲避被踩中脚尖的厄运。
老爵士夫人其实是一个爱交际的人,哈丁镇的社交活动无论是枯燥的还是活跃的,她哪个都不错过。而凭她的地位,谁也不好不请她。诺裏斯家的小姐们一直很讨厌老夫人,不过渐渐地她们获得了安慰,“好在还有弗罗拉”。诺裏斯家的小姐们跟哈丁镇上的其他人一样,慢慢地喜欢上了弗罗拉的存在。弗罗拉总是带来方便——这算不上什么讚誉,也不意味着诺裏斯家的小姐们有多在意弗罗拉,把她当作了朋友。不过哪裏也缺少不了弗罗拉。
弗罗拉也因此而自鸣得意。每次舞会前,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身上乏善可陈的礼服,它的时髦度还比上哈丁镇上的中年妇人。她总是用手扯扯脸颊,摆出一个完美的笑容:“小姐,记得你不是为自己去交际的,你的存在是为了别人的需要。”由此可见,弗罗拉并不是什么个性十足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