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到他
“哟,”时越装作没听清地掏了掏耳朵,然后耍无赖,“你是来,求覆合的?”
瑾一睨他:“滚,老娘从来不吃回头草,更何况。”她打量他,“切”了声,“你连根草都不如。”
“那你找我,是不是贱?”
“你!时越!我正儿八经地邀请你,别不要脸。”
“到底谁不要脸?”时越失了笑,“如果咱俩每次见面都要呛一嘴,麻烦下次就当彼此陌生人,别看也别嘴一句。”
这样你满意么?
瑾一哑口。
靳弋破天荒地劝架:“有话好谈,你们聊。”
他俩谈了一夜,准确说,是睡了一夜。
两人都在气头上,在酒吧小酌两杯,没想到醉到神经梢动,滚上了床。
他俩不是没发生过关系。
只不过,这是分手之后的重鸾。
挺离谱的,这一睡,倒让他俩真的恢覆了短暂的平和。
时越答应了瑾一的乐队邀请。
他还和霉子提了一嘴,毕竟玩架子鼓的就他一个朋友。
霉子本不想答应瑾一,但玩音乐嘛,好散难聚,靳弋也劝他逐梦。于是看在靳弋的面上,霉子才同意和丛爻他们一块儿疯。
四人第一次心平气和地正式见面,是在《音你而乐》报名截止的前两周。
就在露营酒吧。
靳弋不在,他神神秘秘的,说是有个酒局,不打扰他们散发音乐的灵感。
其实他压根不懂音乐,更不懂时越弹贝斯的时候为什么扭得跟条蛇似的,还非要穿件西装戴个冷帽装样。
霉子就正常得多,像只乖戾的长发金毛犬在伴奏,可爱得招人稀罕。
瑾一弹电吉他啥样他没见过,但勉强可以想象出来画面,估摸着和时越有的一拼,不然他俩一个电吉他一个贝斯互相嫌弃又怎么会看对上眼。
整个乐队裏,最稳重的应该是丛爻,至少他唱情歌的时候没东倒西歪的。
靳弋还挺好奇,丛爻能接受摇滚么?
或是朋克?
因为乐队风格一事,他们四个吵了近俩小时。
丛爻不行接受摇滚;瑾一更倾向于后朋克;时越坚持摇滚不死;只有霉子永远一副无所谓。
时越扬言,拿不定个准话,这乐队不如不组。
各有各的想法,却没个夹中的主意。
到最后,干脆给乐队来了个“不定义风格”,摇滚朋克流行一锅端。
别说,还怪新颖。
这事解决之后,就是关于乐队的名儿。
时越狗嘴吐不出象牙:“没看网上说么,以动物为名,要越小越好,我看咱就叫那个什么,‘蚂蚁乐队’,整挺好。”
“有病啊你,”瑾一翻他白眼,视线滑过他某地一秒,“我看你像只蚂蚁。”
得,因为这事,又僵持半个小时。
期间他们说了几个名儿,例如。
盔甲乐队,无坚不摧;破风乐队,乘风破浪;拼凑乐队,随便搞搞。
这都俩字的,仨字的也有几个。
不定义乐队,本来也不定义;黑眼圈乐队,谈到昏天黑地;蛇精病乐队,摇得歪七扭八。
这些都不算什么,毕竟时越没个正经。
接下来四个字的,才是他们悄无声息的真正原因。
不痛不痒乐队,反正没心没肺;早晚散伙乐队,压根没抱希望;四近之臣乐队,老子说一不二。
无奈之下,瑾一摆手提议:“抓阄吧,懒得想了。”
时越叫来服务员阿悄,拢共九个胡诹的名儿,一个不落地写在纸上,然后迭成一块一块的正方形,打乱顺序丢在桌面上。
每人各抓一个。
同时展开。
丛爻——四近之臣;瑾一——黑眼圈;时越——蛇精病;霉子——破风。
就一个破风还算正常。
四个之中,阿悄帮忙抽了一张,所有人全神贯註地盯着他表情。
心提到嗓子眼,万一抽中神经病咋办。
“恭喜,”阿悄摊开纸张,“四近之臣。”
“哎哟吓死我了。”瑾一拍拍胸口。
时越也松了口气:“我以为,咱乐队真要叫蛇精病。”
“这好像也没好到哪裏去。”霉子补刀。
风格和乐队名儿定完之后,他们又约定仅用两天时间完成一首原创作品作为初赛的录制曲目。
瑾一、狗时和小霉霉负责编曲。
而乐队的主唱丛爻需要在两天内写出一串长达四分钟的歌词。
后来他们又商量到凌晨。
曲风以热辣沸腾为基调,歌词添以暧昧羞涩的氛围。
主打一个杂糅。
编曲不难,三个脑瓜的碰撞,不到两天时间,四十五个小时的不眠不休,丛爻收到了这首歌最终版本的demo。
可现在的丛爻,什么都写不出来。
真正开始动笔是在乐队彩排的前两天。
虽是十一月的天,却晴朗到穿件单衣也不会冷。
丛爻穿件连帽卫衣,纯白无图案,黑色的排扣工装裤,一双不算昂贵的球鞋。
那是一双因他过分爱惜而两年未坏的球鞋,也是乔美怜两年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他鞋不多,能穿就够了。
也没闲钱买鞋,一年四季够换就行了。
坐在图书馆的前臺,一坐便是一整个早上,压根就没灵感。
什么小心翼翼的试探,似有若无的亲密,脸红心跳的羞涩,你拉我扯的暧昧。
他没经历过,完全写不出来东西。
垃圾桶裏都是他团的废纸。
丛爻枕着右臂趴在桌上,左手拿笔画出一条又一条交叉的黑杠,眼睛却盯着窗外微风拂捎的树枝。
它看起来,好像一个人。
它是什么味道的?
檀木还是雪松?
阳光从树梢的夹缝之间穿透进来。
刺晃他的眼。
他唰一下地蹙眉闭上了眼。
睫毛轻颤。
光铺在他洁白无瑕的脸庞,这一刻,还真像一只咩咩撒娇的小羊羔。
丛爻,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可爱到让人想亲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