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畴点点头,接过话头:“三四千年的文明,一亿数千万的人口,长得跟咱们不一样,信的不一样,说的不一样。清王,你告诉我,这要如何同化?”
玄烨张了张嘴,没出声。
“同化不了。”洪承畴自问自答,“硬要吞,吞不下。就算勉强吞下了,也得噎死。你想想前朝蒙元,鼎盛时疆域何其辽阔?可这才多少年,不也分崩离析了?为啥?吞得太多了,消化不了。”
玄烨沉默了半晌,才低声道:“那……咱们就这么看着?放着天竺这块肥肉不动?”
“当然不是。”洪承畴笑了,“肥肉摆在那儿,哪有不动筷子的道理?只是这筷子怎么下,有讲究。”
他看着玄烨,一字一顿:“万岁爷的意思,我琢磨着,是十二个字。”
“哪十二个字?”
“只要印度的钱,不要印度的人。”
玄烨愣住了。
“清王,”洪承畴身子往后一靠,语气缓和下来,“你想想,天竺那地方,有什么?”
“有……有黄金,有宝石,有香料,有棉花,有……”
“对。”洪承畴点头,“都是好东西,都是钱。可那一亿数千万人,不是钱,是麻烦。你要把他们变成大明子民,得教他们说汉语,写汉字,穿汉服,拜孔圣。得派官,得驻军,得修路,得办学……得花多少钱?得死多少人?划算吗?”
玄烨摇头。
不划算。
“所以啊,”洪承畴笑了,“咱们只要钱,不要人。人,让他们自己管自己。钱,咱们想办法弄过来。”
“怎么弄?”玄烨眼睛亮了。
“办法有两个。”洪承畴伸出两根手指,“头一个,让蒙兀儿家那几个兄弟,接着打。咱们挑最弱的那个扶持——就那个太子达拉·舒科。借他精兵,让他跟奥朗则布、跟沙赫·舒贾、跟穆拉德·巴赫什,没完没了地打下去。打得越凶越好,打得越久越好。而咱们的兵不可能白白给人用。到时候,天竺的金银珠宝,不就是咱们的了吗?”
玄烨听得心头一沉,当雇佣兵?这能赚多少?
“那……第二个法子呢?”
“第二个,”洪承畴收回一根手指,剩下一根竖着,“联姻。”
“联姻?”
“对。”洪承畴看着他,“你,还有顺王,都娶蒙兀儿王朝的女人。就娶达拉·舒科的妹妹、女儿......都行。等生了儿子,让这些儿子,带着察合台军团,带着绿营兵,去天竺当蒙兀儿的诸侯。”
玄烨眼睛瞪大了。
“天竺那地方,诸侯林立,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洪承畴慢悠悠道,“你的儿子,顺王的儿子,去了就是王。地盘不用太大,够养兵就行。兵从哪儿来?除了察合台军团和绿营的兵,还可以从天竺招。这么着,天竺的钱,咱们能拿。天竺的兵,咱们能用。可天竺的人,天竺的麻烦,还是他们蒙兀儿自己担着。”
他顿了顿,看着玄烨:“清王,你觉得,这两个法子,怎么样?”
玄烨站在那儿,半晌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长长吐出口气,躬身,深深一揖。
“学生……受教了。”
……
兴京城,安心总督行署。
从王宫回来的洪承畴坐在书案后,提笔蘸墨,开始写奏章。
“臣承畴谨奏:喀布尔已下,兵不血刃。天竺内乱方兴,太子求援。臣与清王玄烨、顺王玄煜议定,拟行二策……”
他写得很慢,一字一句斟酌。
“……一曰以夷制夷。扶太子而抑诸王,使其兄弟阋墙,战祸连绵。我但坐收渔利,以天方兵易其金银。二曰联姻封地。令清、顺二王联姻蒙兀儿,生子为侯,分藩天竺。以我之将,统彼之兵,据彼之地,而不敢彼之民……”
写到这里,他停笔想了想,又添上一句。
“……如此,则天竺之财货可尽入我囊中,而天竺之亿兆黎庶,仍为蒙兀儿之负累。我要其钱,而不要其人;用其地,而不养其民。此万全之策也。”
写完,他放下笔,拿起奏章,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然后提笔,在末尾署名:
“安西总督臣洪承畴谨奏。崇祯三十年十月廿七日。”
写罢,他吹干墨迹,将奏章卷好,塞进木盒,用火漆封死。
“来人。”
亲卫推门进来。
“六百里加急,送北京,呈万岁爷御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