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得好,”阿尔弗雷德说,低头看着卡桑德拉整齐地抄下她的名字的那一页。
他们正在上阅读和写作课。卡珊德拉似乎不太上心,但至少目前她在迁就他。迪克什么也没做,只是低头瞪着面前的那张纸。
迪克是个聪明的孩子,至少在与人际关系无关的事情上是这样,他在8岁的时候就应该学会了读书和写字,然后才被法庭带走。但是现在他连铅笔都不肯碰。这是迪克第一次因为缺乏理解而不合作。
“迪克,”阿尔弗雷德试着说,“你还记得你在成为利爪之前的事情吗?”
“不(no),”迪克斩钉截铁地说。
阿尔弗雷德惊讶地眨了眨眼。这个问题通常会以迪克茫然、有些困惑的眼神作为回答。阿尔弗雷德意识到,迪克现在竟然表现得就像个十几岁,正在闹脾气的男孩。
“只要写出你的名字,迪克,我们今天就可以结束了。”
迪克抓起他的铅笔,但没有抄下阿尔弗雷德精心印刷的“迪克”,而是用一种凌乱、孩子气的笔迹,潦草地写下了“理查德·约翰·格雷森”。一写完,他就噔噔地跑出了图书馆。
卡珊德拉笑了。“没事的,阿尔弗雷德。他还在学变回人,还不是擅长这个。”
阿尔弗雷德把註意力转向卡珊德拉的教育,但做了一个笔记,提醒布鲁斯,迪克至少已经记起了他被带进猫头鹰法庭之前的一些事情。他怀疑所有的记忆都是最近才有的进展——迪克的情绪健康在过去的一个月裏有了突飞猛进的改善,他过去的困惑似乎总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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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小子,”提姆低声说道。现在是和康说话的最佳时机。布鲁斯正在处理阿卡姆的暴动,无法及时回来干涉。杰森从拆掉他的石膏夹板那天起,就再次陷入了精神紧张和一言不发的状态。他会从噩梦中醒来,大声喊着爸爸,虽然他看起来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提姆有的时候会偷偷溜出来,能看到阿尔弗雷德很快就能让他平静下来。
迪克一直在慢慢恢覆他在成为利爪之前的记忆(莱斯利说,创伤导致的健忘癥),据他们所知,迪克一段时间前刚回忆起他的父母的坠落,小卡正在照看迪克。这会儿没人顾得上提姆,让他能自由地逃到庄园的最边缘,在那裏没人能找到他。
“超级小子,”他又说。
康落地。“已经三周了。”
“对不起。我得绕过我爸爸。”
康看起来一点也不在乎。“然后?”
提姆深吸一口气。布鲁斯一定会杀了他,但他已经杀了布鲁斯,所以他们扯平了。“我叫提姆·德雷克。我来自另一个宇宙,在那裏我们是朋友。你是超人和莱克斯·卢瑟的克隆体。你的氪星名字是康-埃尔,你在地球上的名字是康纳·肯特。
“超人是克拉克·肯特。他是大都会的记者,他娶了一个叫路易斯·莱恩的女人。你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叫乔恩。我还知道更多。我什么都知道。我会告诉你的,但不是今晚。”
“为什么不是今晚?”
他已经说的太多了。提姆低下头,手指捻着衬衫的下摆。他不知道康是否相信他。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在乎。
“我想你,”他实话实说。
康皱眉。他花了几分钟才回答。“下次最好能更好地绕开你的爸爸。我带你去个地方。哥谭市晚上太恐怖了。别叫我康纳(conner),这太奇怪了,我不喜欢它。我想康(kon)这个名字还好吧。”
提姆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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