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办公室。
秦晓坐在自己的工位上,面前的电脑屏幕亮着。
她刚从档案室回来,手里端着一杯红茶。
“小秦,白坪案的判决书拟稿传上来了。”陈岭从外面走了进来,“督办案件的备份,你先看一下,写个审查意见。”
秦晓点点头,放下茶杯,打开内网系统。
熟悉的文书格式映入眼帘。首部、当事人信息、案件由来、审理经过……
然后是正文。
秦晓下意识地滚动了一下鼠标滚轮,想看看总共有多少页。
滚轮转了好几圈,页面还在往下走。
她停下来,看了一眼右下角的页码。
第1页,共47页。
四十七页。
秦晓愣了一下。
她重新把页面拉回第一页,开始认真阅读。
首部格式规范,当事人信息详尽。
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写得很简洁,但是都交代得很清楚。
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
“一、关于被害人张顺被伤害的事实”
她继续往下读。
从张顺前往工地阻拦施工车辆,到赵德成赶到现场与张顺发生争执,再到赵建虎等人围殴张顺,每一个环节都有对应的证据支撑。
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意见、视频资料……证据之间的印证关系被梳理得清清楚楚。
秦晓注意到,判决书在描述殴打过程时,只是客观地陈述:谁在什么位置,做了什么动作,造成了什么后果。
但正是这种近乎冷漠的叙述,让暴力的残忍更加触目惊心。
她继续往下翻。
“关于本案组织性质的认定”
这是她最想看的部分。
秦晓放慢了阅读速度,逐字逐句地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德成等人的行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若干特征,辩护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应当认定为一般的恶势力团伙。本院对此评析如下:
”第一,关于组织特征。被告人赵德成自担任白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以来,逐步形成了以其为核心、以赵建虎、赵建军、赵建林为骨干的相对固定的组织结构。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赵德成负责决策指挥,赵建虎负责具体执行,赵建军、赵建林负责后勤保障……“
秦晓点点头。这一段写得很扎实,每一个论断都有对应的证据支撑。
她继续往下看。
”第二,关于经济特征。该组织通过垄断白坪村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形成了稳定的利益输送渠道。白坪村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均由赵德成控制的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承揽,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元……“
”第三,关于行为特征。该组织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行为并非偶发的个人冲动,而是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的集体行动……“
秦晓的目光停在了下一段。
”第四,关于危害特征。本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不仅体现在具体的犯罪行为上,更体现在对特定区域或行业的非法控制上。“
她屏住呼吸,继续往下读。
”将多次暴力事件仅视为零散的治安冲突,是对事实的割裂,也是对被害人的二次轻视。本案中,赵德成等人通过相对固定的组织结构、稳定的利益输送方式、持续实施的暴力与威胁,对白坪村特定区域和行业形成了实质控制。
“这种控制的表现形式是:外来施工队不敢参与投标,外来小贩不敢在村口摆摊,外来务工人员被拖欠工资却不敢报警,本村村民遭受殴打却不敢作证。”
“当一个村庄的村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第一反应不是报警求助,而是沉默忍受;当一个村庄的外来人员在遭受欺凌后,第一选择不是依法维权,而是息事宁人,这本身就说明,该组织的危害性已经超越了具体的犯罪行为,上升到了对基层治理秩序的侵蚀。”
她盯着屏幕上的这段文字,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
她想起了自己在郡沙县法院的那段日子。
想起了职高案里那个瘦削的男孩,被同学围着嘲笑,却只能低着头说“没事”。
想起了瀚海案里那些被暴力催收逼到绝境的借款人,明明是受害者,却被舆论指责为“老赖”。
想起了李庆山,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在儿子被逼死之后,拿起菜刀走向了那个侮辱他儿子遗照的催收员。
“不能让每一次被殴打的村民都被解释为普通治安纠纷,不能让每一次被欺凌的外来人员都被劝说息事宁人。”
她继续往下翻。
判决书的后半部分是量刑说理。
林正宇在这一部分同样写得很详细。对每一名被告人的量刑,都有对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主犯从重,从犯从轻,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区别对待。
最后是判决主文。
“一、被告人赵德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被告人赵建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秦晓一直读到最后一页。
判决书审判长一栏写着三个字:
林正宇。
秦晓关掉PDF,打开审查意见模板。
光标在空白处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