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上午九点。
郡沙县人民法院小会议室。
林正宇居中,王鹏在他右手边,刘谨在左手边。
公诉席上,钱峰翻着手里的起诉书副本,旁边坐着一个年轻检察官。
辩护席上,三名律师正襟危坐。领头的是个五十来岁的男性,头发花白,戴着金丝眼镜,西装笔挺,一看就是老江湖。
他身边还有个年轻律师,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手里攥着一支笔,不停地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朱慧坐在书记员席位上,核对着辩护人信息。
林正宇扫了一眼在座的人,开口说道:
“人都到齐了,庭前会议正式开始。”
他翻开面前的材料,声音不急不缓:
“这个案子比较复杂,庭前会议要捋清楚有争议的焦点有哪些。时间有限,大家尽量直接。”
朱慧的手指开始在键盘上敲击,会议室里响起了键盘噼里啪啦的声音。
林正宇看向钱峰:
“公诉人先说。”
钱峰点点头,把起诉书副本往桌上一放。
“本案目前,公诉机关分两块来看。”
“第一块,是2010年以后几起拐卖妇女的行为。
受害人到案,证据链条相对完整。被告人刘向南伙同他人,以介绍工作、相亲为名,将多名外省籍年轻女性骗至本市,后转卖给他人为妻。这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块,是被告人刘向南在讯问中涉及九十年代一宗男童案的供述。
对第二块,现阶段我们只在起诉书中作为犯罪线索记载,没有作为指控罪名。具体情况公安机关正根据新发现的线索进行补充侦查。”
钱峰顿了顿,补了一句:
“我们尊重法院对这部分证据的取舍,但从侦查机关角度,希望线索本身不要从案卷中消失。”
林正宇没有表态,只是点了点头,目光转向辩护席。
“辩护人?”
那个花白头发的中年律师站起身来,清了清嗓子。
“审判长,我是被告人刘向南的辩护人,姓郑。”
他推了推眼镜:
“对于已经起诉的几起妇女案,我们将在法庭上逐项发表意见,这里不展开。”
他话锋一转:
“但我今天想说说公诉机关所谓的男童案。”
郑律师从桌上拿起一份材料,扬了扬:
“这是一个只有嫌疑人口供、没有被害人、没有现场记录、没有物证、没有证人的故事。
三十年前的事,被告人自己都说记不清具体年份、记不清具体地点、记不清同伙的真实姓名。”
他把材料放回桌上,目光扫过合议庭三人:
“一旦这样的内容被写进起诉事实部分,哪怕只是作为线索记载,很难保证不会在潜意识里影响法官对被告整体形象的评价。”
郑律师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简单说,就是公诉机关在案件审理之前就先给我的委托人做了人设塑造。我们希望,本案的起诉事实能跟证据一样干净。”
他身边那个年轻律师立刻接上话,语速比郑律师快一些:
“尤其是在团圆行动的大背景下,一提到拐卖儿童几个字,舆论、公众都会高度敏感。
我们担心,本案在开庭审理后会不自觉地被裹挟进一种群体期待中。”
年轻律师的笔在本子上点了点:
“在这种氛围下,即便法官主观上想保持中立,客观上也很难完全不受影响。”
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钟。
林正宇没有立刻反驳,也没有表态支持。
他翻了翻手里的材料,抬起头,目光在公诉席和辩护席之间移动。
“我听下来,目前大家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
“第一,对已起诉的几起拐卖妇女案事实、证据和定性有无异议。”
“第二,九十年代男童线索是否适合出现在起诉事实中,在什么范围内被本案使用。”
林正宇看向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