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不刀的不是标准,骗不骗、卖不卖才是标准!”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写得清清楚楚,以出卖为目的,采取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手段,将妇女卖给他人。
拐骗排在绑架前面!法律从来没有说过,不用暴力就不算拐卖!”
郑律师站起来,声音也拔高了。
“公诉人不要偷换概念!我说的是她们自愿上车这个事实,”
“自愿上车不等于自愿被卖!她们以为去打工,被告把她们送去当商品,这叫自愿?”
法庭里的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林正宇拿起法槌,敲了一下。
“请双方冷静下来。”
钱峰和郑律师同时闭了嘴。
林正宇看向辩护席。
“辩护人,你要说自愿,那就拿证据说她知情,知道自己会被卖、知道对方付了钱、知道到了以后会被控制。
你拿得出这个证据,法庭认。”
他的目光移向公诉席。
“公诉人,你要说控制,就把控制的事实一条条说清楚。哪一天、在哪里、谁做的、持续多长时间。不要笼统地说被控制了,要具体。”
他把法槌放回底座上。
“我们法庭只认证据。”
钱峰点了一下头,坐下来翻开材料。
郑律师也坐了回去。
钱峰重新站起身,这次语气平静了下来。
“公诉人补充回应辩护人关于中间人的意见。”
“辩护人说刘向南只是中间人,到了以后的事情是买方干的。”
“上午庭审中,刘向南亲口承认人没送到,钱拿不到。
他联系被害人、安排交通、收走证件、把人交给买方、收钱走人。这条链子从头到尾都是他在操作。他不是中间人,他是组织者。”
“至于买方那边愿意成家,辩护人用成家这个词,是想把买卖关系包装成婚姻关系。
但婚姻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双方知情。被害人不知道自己被卖,不知道对方付了钱,不知道自己到了以后会被锁起来。”
郑律师没有再回应。
林正宇等了几秒,确认双方都没有补充意见,然后开口。
“法庭辩论阶段结束,现在进入最后陈述。”
他看向被告席。
“刘向南,你有什么话要对法庭说?”
刘向南在被告席上坐直了身子。
“法官,我就是牵线搭桥,我又没把她们绑起来!”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股委屈。
“我没打过她们一下,没骂过她们一句。她们自己愿意跟我走的,到了地方以后的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就是个跑腿的!”
林正宇的目光移向陈贵生。
“陈贵生,你有什么话要对法庭说?”
陈贵生站起来的时候,膝盖碰到了被告席的横杆,发出一声响动。
他低着头,声音很小。
“法官……我知道错了。”
“我家里条件不好,上有老下有小,刘向南找我帮忙的时候,我就想着挣点钱……”
他吸了一下鼻子。
“我愿意退赃,把我拿的那些钱都退出来,求法庭从轻处罚。”
林正宇没有接话,只是点了一下头,目光移向马有才。
“马有才。”
马有才缩着脖子。
“法官,我认罪。我参与的那两次,我都认。”
“我也愿意退赃。家里还有个老母亲,七十多了,没人照顾……求法庭给我一个机会。”
“三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法庭已经记录在案。”
他拿起法槌。
“本次庭审到此结束,本案将择日宣判,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现在休庭。”
法槌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