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王鹏把卷宗翻开,在桌上摊开一张手写的争点提纲。
字写得密密麻麻,旁边还标注了法条编号。
“被告人陈某以虚构理财产品为手段,非法集资一千二百万。检察院量刑建议十二年以上,我看了一下,他们把陈某名下的三个公司账户全算进去了,但其中有一个账户的资金流向存疑,有一笔四百万的进账是合法经营收入,不应该纳入犯罪金额。”
他翻到下一页。
“如果把这四百万剔除,犯罪金额降到八百万左右,量刑区间就得往下调。我建议合议的时候把这个问题单独拿出来说。”
林正宇没有马上回应,拿过那张争点提纲看了一遍。
“你说的这个账户,银行流水拉出来了吗?”
“拉了,我让朱慧复印了一份附在后面。”
林正宇翻到银行流水那页,手指顺着数字往下滑。
“这笔四百万的进账时间,和被告人开始非法集资的时间有重叠。”
王鹏愣了一下。
“重叠归重叠,但进账来源是一家有实际业务的贸易公司,合同、发票、物流单据都对得上。”
“对得上不代表没问题。”
林正宇把流水放回去。
“检察院既然把这个账户算进去了,说明他们有理由。你要剔除,就得把理由写得比他们更扎实。光靠合同发票不够,还要查这家贸易公司跟被告人之间有没有关联交易,资金有没有回流。”
王鹏的嘴张了一下,又合上了。
“我……这个角度确实没查到位。”
“思路没问题,方向是对的。”
林正宇把争点提纲推回给他。
“但别只顾理论漂亮,证据还是要踩实。你把关联交易这条线补上,合议的时候再拿出来说。”
王鹏把提纲收起来,夹进卷宗。
“行,我下午再跑一趟银行。”
他刚转身,刘谨从门口探进半个身子。
“林庭,我那个故意伤害案想跟你聊两句。”
“进来。”
刘谨的步子没有王鹏那么快,手里拿着一份合议笔录的草稿,坐下来之前先把杯子放在茶几上。
“被告人李某因邻里纠纷持械伤人,被害人轻伤一级。李某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检察院建议一年六个月。”
“你的意见呢?”
“我倾向于采纳,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自首加谅解,程序上没什么问题,但我担心一个点,”
刘谨翻开笔录。
“李某持械的那把菜刀是提前从厨房拿的,不是随手抄的。如果认定有预谋,缓刑就不太合适了。但起诉书里没有写预谋,只写了因琐事发生争执。”
林正宇想了一下。
“菜刀是从自己家厨房拿的?”
“对,隔壁就是厨房。”
“从争吵到拿刀,中间隔了多长时间?”
“笔录里被告人说大概两三分钟。”
“两三分钟,从客厅走到厨房拿刀再走回来,谈不上蓄谋已久。”
“所以我觉得缓刑可以判。”
“可以判,但判决书里不能回避这个问题。”
“你在说理的时候要写清楚,法庭注意到被告人系从相邻房间取得凶器,但综合案发时间间隔、争执的激烈程度和被告人的事后表现,认定其系一时冲动而非预谋行为。”
刘谨点头,在本子上记下来。
“把推理过程写出来,不要只写结论。”
林正宇把笔放下。
“法官不是只负责宣布结果的,你得让看判决书的人知道你想过这个问题,而且想清楚了。”
刘谨合上本子。
“明白了。”
“这个案子检察院量刑建议太重了,我看他们是想拿典型。”
“不怕他们想拿典型。”
林正宇端起茶杯。
“怕的是咱们自己没吃透。”
十点出头,走廊里传来一阵不紧不慢的脚步声。
不用看人,光听节奏就知道是谁。
黄罗生先在大办公室门口站了一下,扫了一眼里面的情况。王鹏在打电话,刘谨对着电脑改文书,小赵在翻阅卷宗,朱慧在整理归档材料。
他没打招呼,径直往林正宇的办公室走。
直接推门进去,也不敲。
林正宇正在看一份上诉状的副本,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