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录按部门分类,每个人的名字后面标着分机号和手机号,有些名字旁边用铅笔写着简短的备注。
“刘庭长,上午十点前别打电话”。
“审监庭周庭,说话比较慢,要耐住性子沟通”。
“立案庭孙庭,材料格式卡得严,别抱侥幸”。
林正宇看着这些字,笔迹清秀,是秦晓写的。
她把自己在中院摸索出来的经验,一条一条都写了下来。
他合上文件夹。
“整理这些费了不少功夫吧。”
秦晓抬起头看着林正宇,笑眯眯的,
“这不是你教我的嘛,多留意、多留心。”
……
下午一点四十五分。
林正宇抱着龙首山案的卷宗从办公室出来,需要去复印几份关键材料。
他左手拿着卷宗,右手推开走廊的防火门,脚步没有丝毫犹豫地往左拐,朝楼梯口方向走去。
走了七八步又停了下来。
前面是一扇贴着“会议室3”门牌的大门。
不是材料室。
这股熟悉感是另一个时间线里的事,但现在已经完全不正确了。
他转身往反方向走。
路过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周段锋正好端着茶杯出来。
两个人差点撞上。
“找材料室?”
“嗯,方向走反了。”
周段锋用茶杯指了指走廊西侧。
“那头,最里面那间。”
“谢谢周法官。”
周段锋点点头,端着茶杯往饮水间走了。
上一世的中院在他脑子里留下了太多痕迹,哪个庭长几点开会、哪间厕所的灯经常坏、食堂的固定菜谱。
这些记忆像一张旧地图,叠在新地图上面,大部分路线对不上。
材料室的门开着,老杨不在,看来是已经去档案室了。
林正宇把卷宗放在桌上,拿起笔开始进行登记。
……
下午三点整,邹德华在刑一庭办公室里敲了两下桌面。
“都停一下,开个碰头会。”
陈岭放下笔,周段锋合上卷宗,马东升按下键盘上的保存键。秦晓从外边走进来,手里拿着笔和笔记本。
林正宇把龙首山案的卷宗推到桌角,转过椅子面向邹德华。
五个人围成半圈。
邹德华没坐,靠在窗台边,搪瓷杯搁在窗沿上。
“林正宇今天正式到岗,手上的案子该接就接了。龙首山盗掘古墓葬、倒卖珍贵文物案,一审从平远县上来的,被告人六个,涉及盗掘古墓葬罪和倒卖文物罪两个罪名。案子不小,卷宗四箱,检察院那边的起诉书就有三十二页。”
陈岭皱了皱眉道,
“这案子可比盗墓小说有意思多了,起诉书我扫过一遍,证据材料堆得不少,但真正成链的不多。
文物鉴定这块尤其松,好几件东西的鉴定意见只有结论没有过程。
我们要先把证据链搭起来,看看哪些环节能扣上,哪些是检察院自己在脑补。”
邹德华点头。
“老陈说的对,这个案子有两个难点。
第一,盗掘行为发生在龙首山北坡,现场已经回填,物证保存情况不明。
第二,倒卖环节涉及跨省流转,中间经手人多,链条长,断点也多。”
周段锋翻开一个笔记本,上面已经写了几行字。
“我看了一下起诉书附的鉴定意见,六件涉案文物,省文物鉴定中心只出了四件的鉴定报告,另外两件是市博物馆的专家出的意见。
市博物馆的鉴定资质够不够,这是第一个程序问题。
还有,盗掘现场的勘验笔录是公安做的,但勘验时间距离案发已经过了三个月,现场有没有被污染,笔录里没有交代。”
“程序上的问题先标出来,庭前会议的时候一个一个过。”邹德华看向马东升,“东升,你那边有什么要说的?”
马东升推了推眼镜。
“盗掘古墓葬罪的认定标准,最高法2015年的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古墓葬必须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代墓葬。
龙首山北坡的这个墓,起诉书说是汉代墓葬,但鉴定意见里只写了初步判断为汉代,没有给出完整的断代依据。
如果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这一点上发力,我们需要提前准备应对方案。
另外,倒卖文物罪要求以牟利为目的,六个被告人里有两个的获利证据比较薄,银行流水只能证明收过钱,但钱的性质还需要进一步厘清。”
邹德华端起搪瓷杯喝了一口。
“林正宇,你是主审,你先说说看完卷宗的初步想法。”
几双眼睛都同时转向他。
林正宇开口。
“卷宗我刚翻了一遍,还没细看。
初步的感觉是,这个案子检察院起诉的框架搭得很大,六个被告人、两个罪名、跨省流转,但支撑框架的柱子不够粗。
周法官说的鉴定资质和现场勘验时间问题,马法官说的断代依据和获利证据问题,都是柱子上的裂缝。
我的想法是先不急着定方向,用两天时间把四箱卷宗过一遍,充分研究证据的关联性和充分性,然后再讨论。”
陈岭吹了吹茶面的浮沫,说道,
“两天够吗?四箱。”
“差不多,关键证据我会重点标注,非核心的先过目录。”
陈岭没再说什么,啜了一口茶,看起来有点烫。
邹德华放下搪瓷杯。
“行,就这么定吧。林正宇两天内完成初步阅卷,标注问题清单,秦晓协助。”
秦晓在笔记本上记下分工,笔尖快速划过纸面。
“还有一件事。”邹德华的声音沉了半度,“这个案子一审被告人全部不服判决上诉,辩护律师团队里有一个是专门做文物类案件的,估计不会轻松。”
“那就散了吧。”
众人各自回到工位。
林正宇把龙首山案的卷宗打开。
第一本是现场勘验笔录和照片。
他翻开勘验笔录,夹在笔录和照片之间的是一张彩色照片。
照片拍的是龙首山北坡半山腰的一处土坑。
坑口直径不到一米,边缘的土层被铲出清晰的弧形切面。
坑壁上残留着工具刮擦的痕迹,底部散落着碎石和断裂的砖块。
一个标准的盗洞。
洞口周围的杂草被踩平,泥土上有多道脚印交叠的痕迹。
照片右下角标注着拍摄日期,距案发报警整整九十三天。
三个月。
三个月里,雨水冲刷过这个洞口,野草从洞沿长出来又枯萎,脚印被新的泥土覆盖又被新的脚步踩出。
照片里能看到的东西和照片里已经看不到的东西,都是这个案子的一部分。
林正宇把照片放回卷宗里,翻到下一页。
这案子真正难的,不在这个洞里面。
PS.目前无大碍,请假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