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面前的庭审提纲翻到下一页。
唐守业的表情管理得很好,没有丝毫慌张的痕迹。
他从上午开庭到现在,第一次主动开口为自己做了辩解。
上午的法庭调查,三个盗洞、一套工具、三个人的供述,那些事跟他没有直接关系,他不在坑里。
但下午的微信记录把他拉进来了。
他不能不说话了。
他选择的策略是主动解释,把每一句话都拆解成行业术语,给出一个看起来合理的替代含义。
“下”不是下坑,是下山来送货。
“留整”不是盗掘指令,是收购标准。
“原皮”不是处理出土文物的方法,是保持品相的行话。
“先给我看再出”不是控制销售渠道,是买方的优先权。
每一句都说得通。
但每一句的前提都是,他事先知道赵永强手上有东西要出。
一个无辜的人在法庭上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否认。
而一个准备充分的人在法庭上的第一反应是解释。
唐守业是在重新定义这些话的含义。
这也说明他一直在等这一刻。
林正宇翻过庭审提纲,目光从唐守业身上移开。
“法庭调查继续。”
“下面就被告人陈功在本案中的具体作用进行调查。”
他的视线落到被告席第四个位置。
“被告人陈功。”
陈功的椅子腿在地面上刮出一声短促的尖响。
他站直以后,目光落在审判席方向,却不是看林正宇,他看的是林正宇左手边的话筒底座。
一个不敢跟审判长对视、又不想被人发现自己不敢对视的人,会选一个离审判长最近的死物盯着。
“被告人陈功,一审判决认定你作为龙首山汉墓群文物保护所临聘巡查员,向赵永强提供了未公开的疑似墓葬区精确点位信息,并在盗掘期间通报巡查时间表,你对这一认定有何意见?”
“我……我不是……”
他停了一下,舔了一下嘴唇。
“我认识赵永强,见过唐守业,但是我没有给过谁什么点位。”
“你跟赵永强是什么关系?”
“就是认识。”陈功的眼神往右边飘了一下,又收回来,“我在文保所干临聘巡查员,赵永强在那附近种过地,以前碰到过几回,打过招呼。”
“你说见过唐守业,在什么场合见的?”
“就是……”陈功的声音变小了,“赵永强带我去平远县吃过一顿饭,饭桌上有个人说是做古玩的,后来才知道叫唐守业。”
“那顿饭是什么时候?”
“记不太清了。”陈功努力回忆了一下,“好像是去年夏天,七八月份?具体哪天想不起来了。”
“吃饭的时候聊了什么?”
“就是……喝酒嘛,东拉西扯的,说些有的没的。”
“有没有聊到龙首山?”
陈功的眼皮跳了一下。
“可能……提了一嘴?我记不清了。”
“提了一嘴是什么意思?谁提的?提了什么内容?”
“就是……”陈功的目光飘到公诉人席位方向,“赵永强问我那个山上到底有没有好东西,我说不知道,我就是个巡查的,每天绕一圈打个卡。”
“你有没有跟赵永强说过龙首山上哪些地方可能有墓?”
“没有。”
这句否认倒是说得比之前的回答干脆得多。
林正宇没有追问。
“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陈功发问?”
这次陈雪站了起来。
“陈功,你刚才说在饭桌上可能提了一嘴龙首山的事,你能不能说得具体一点,当时的语境是什么?”
陈功转过头看着陈雪,像是抓到了一根绳子。
“就是喝酒嘛,喝高了以后瞎吹呗。赵永强问我山上有没有宝贝,我说谁知道呢,反正那片山上石头多得很,祖宗十八代埋在哪儿我可不知道。就这种话,酒桌上说着玩的。”
陈雪点了点头。
“也就是说,你当时说的是一句酒后的玩笑话,没有具体指向任何位置?”
“对,就是闲聊,吹牛,谁喝了酒还能说出个经纬度来?”
陈雪转向审判席。
“辩护人认为,陈功在饭局上的言语属于社交场合中常见的吹嘘和闲聊,不具备传递精确信息的性质。酒桌上随口说一句祖宗十八代埋在哪儿不知道,不能等同于提供盗掘点位。”
林正宇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辩护人的意见合议庭记录在案。”
他翻了一页庭审提纲。
陈功在回答问题的时候,眼神太飘了。
一个说真话的人不需要到处找参照物。
但这不是证据。
法庭不采信眼神。
林正宇把目光从陈功身上收回来,转向公诉人席位。
“请公诉人就陈功在本案中的作用继续出示证据。”
李强从桌面上拿起一份新材料。
“公诉人出示第六组证据,被告人陈功的通讯记录及手机定位数据。”
法警将复印件分送至审判席和辩护人席位。
投影幕布切换到一张新的图表。
“第一份,通话详单。”
屏幕上出现了一张密密麻麻的表格,日期、时间、通话对象、通话时长四列,其中数行被黄色荧光标注。
李强指着第一行高亮的记录。
“十月十七日晚上十点零三分,陈功手机拨出,通话对象为赵永强手机号码尾号5738,通话时长两分四十一秒。”
“十月十七日晚上十点二十九分,赵永强回拨陈功手机,通话时长一分十五秒。”
“十月十七日晚上十一点零七分,陈功手机再次拨出至赵永强手机,通话时长四十七秒。”
“提醒合议庭注意,第二次盗掘发生在十月十八日晚。也就是说,在盗掘前夜,陈功与赵永强在不到一个半小时内通话三次。”
林正宇翻到通话详单的对应页。
三通电话,集中在十月十七日晚十点到十一点之间。
他把详单翻回前一页,快速扫了一眼陈功此前两周的通话记录。
陈功跟赵永强的通话频率平时很低,半个月里只有两通,每次不超过三十秒。
但在盗掘前夜突然密集到一个半小时内三通。
这个频率跳变本身就是一条信息。
李强继续道,
“第二份,手机定位数据。”
屏幕切换到一张地图。
龙首山的卫星影像占据了大半个画面,山体轮廓呈南北走向,北坡和北坡分别用虚线标注。
地图上出现了一个红色圆点。
“十月十七日晚上十点十一分,也就是陈功第一通电话拨出后八分钟,其手机的基站定位信号显示,手机位于龙首山北坡方向,距北坡山脚直线距离约四百米。”
“第三份,短信记录。”
屏幕切换到手机短信截图。
发送方:陈功。
接收方:赵永强。
时间:十月十七日晚上十点三十二分。
内容只有一句话,“就是北坡那,别乱跑。”
李强放下遥控器。
“案发前夜三通电话,手机定位靠近龙首山北坡,短信明确提到北坡那。公诉机关认为,这些客观证据证明陈功在盗掘前夜与赵永强存在密切联络,且其本人身处龙首山附近,并通过短信向赵永强指示了具体方位。”
郑维明站了起来。
“辩护人对通话详单和手机定位数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
他的语气没有丝毫慌乱。
“但辩护人提出两点意见。”
“第一,手机基站定位的精度有限。基站定位只能确定手机处于某个基站的覆盖范围内,覆盖半径从几百米到数公里不等,尤其在山区地带,基站密度低,定位精度更差。手机信号靠近龙首山北坡方向,不等于陈功本人进入了龙首山。他完全可能在山脚附近的公路上、农田里或者任何其他位置。”
“第二,关于那条短信的语义并不唯一,北坡那可以指龙首山北坡,也可以指当地任何一个叫北坡的地名。别乱跑是日常用语,可以是提醒对方注意安全,也可以是约定碰面地点时的随口一说。辩护人认为不能仅凭一条几个字的短信就推定陈功在向赵永强传递盗掘信息。”
郑维明坐下了。
林正宇低头翻了一下面前的材料,然后抬起头,目光落在被告席上的陈功身上。
“被告人陈功。”
陈功的身体微微一僵。
“你发给赵永强的这条短信,就是北坡那,别乱跑。这个北坡那,你指的是哪里?”
陈功的嘴唇动了一下。
“就是……北坡嘛。”
“哪个北坡?”
“就……那边的北坡。”
“你能不能说得具体一点?你说的北坡那,具体是哪一处位置?”
陈功的眼神又开始飘了。
他先看了一眼陈雪,又看了一眼天花板,最后视线落回地面。
“记不清了。”
“你当时身处龙首山附近,给赵永强发了一条指示方位的短信,你说记不清指的是哪里?”
陈功的喉结又滚了一下。
“可能就是……说的那个方向吧,北边那个坡。但具体哪一处,我真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