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宇没有继续追问。
他转向公诉人席位。
“请公诉人就龙首山北坡区域在公开文保资料中的标注情况进行说明。”
李强点头。
“可以,公诉人在法庭调查第一阶段已经出示过龙首山汉墓群的补充勘验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三号盗掘点位于龙首山北坡偏西的缓坡地带,该位置不在任何公开出版物或文保图册标注的范围内。”
他顿了一下。
“也就是说,一个普通人如果只看公开资料,不会知道北坡那边有什么值得去的地方。”
林正宇的目光重新落到陈功身上。
“被告人陈功,你刚才说记不清北坡那指的是哪里。但公诉人刚才说明了,龙首山北坡在公开的文保图录里没有标注任何墓葬点位。你作为文保所的巡查员,发短信让赵永强去北坡那,你说的到底是哪一处?”
陈功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很微妙的表情。
是一种被堵在死角里知道自己说什么都不对的窘迫。
说是龙首山北坡,等于承认自己指的是一个外人不该知道的位置。
说不是龙首山北坡,那他在案发前夜身处山脚附近给赵永强发这条短信就完全说不通。
说记不清,已经说过了,审判长追问了一遍,再说一次就成了耍赖。
“我……那条短信就是随便发的,可能说的就是碰面的地方,不是什么墓的位置。”
林正宇没有再问。
“合议庭对被告人陈功的回答记录在案。”
他合上面前的材料。
“请公诉人传唤证人。”
李强站起来。
“公诉人申请传唤证人赵志华出庭作证。赵志华,男,五十四岁,龙首山汉墓群文物保护所副所长,负责文保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法警将赵志华带入法庭。
赵志华穿一件深蓝色的夹克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面容严肃。他走到证人席站定,目光在法庭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审判席上。
林正宇照例告知证人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赵志华点头确认。
李强开始发问。
“赵志华,你在龙首山文保所工作多长时间了?”
“十一年。”
“你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分管资料与巡查安排,还有配合上级部门做文保普查。”
“龙首山汉墓群的疑似墓葬区分布图,是不是由你们文保所保管的?”
“对,这个图是省文物局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时候做的,一共标注了四个疑似墓葬区域。这份图的保管级别是内部资料,只有所里的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查阅,临聘人员不在查阅范围内。”
“公开出版的文保图录里有没有这四个区域的标注?”
“没有,公开图录只标注了已经确认的墓葬保护范围,就是北坡中段那一块。疑似区域属于待勘探的,不对外公开。”
“三号盗掘点,也就是位于龙首山北坡偏西缓坡的那个位置,属于这四个疑似区域中的哪一个?”
赵志华想了一下。
“属于第三号疑似区域。这个区域的范围从北坡西端延伸到北坡北段的交界地带,面积不大。”
“也就是说,三号盗掘点所在的区域,在文保所的内部资料里有标注,但在公开资料里完全没有?”
“对。外面的人不可能知道那个位置有东西。”
李强点了一下头。
“你刚才提到临聘人员不在内部资料的查阅范围内。陈功是文保所的临聘巡查员,他有没有可能接触到这份疑似墓葬区分布图?”
赵志华皱了一下眉头。
“按规定不行。但是……”
他犹豫了一下,
“巡查员每天的巡查路线是所里排的,排路线的时候要参考分布图,标注哪些区域需要重点巡查。路线表上虽然不会直接画出墓葬位置,但如果一个人天天走同一条路线,时间长了,哪个地方是重点区域他心里是有数的。”
“也就是说,陈功虽然看不到分布图原件,但通过日常巡查路线,他能推断出哪些区域是文保所重点关注的?”
“能推断个大概方向,但要精确到某个坡面的某个位置,光靠走路线是不够的。”
李强转向审判席。
“公诉人对证人的询问暂时结束。”
林正宇看向辩护人席位。
“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证人发问?”
陈雪站了起来。
“赵志华,你说临聘人员按规定不能查阅内部资料。那实际操作中,有没有出现过临聘人员翻看资料的情况?”
赵志华摇头。
“我在所里这些年没见过,资料柜是锁着的,钥匙在我和所长手里。”
“陈功有没有单独进过你的办公室?”
赵志华想了想。
“可能进过,他有时候来交巡查记录表,我不在的时候他就把表放桌上,但资料柜的钥匙他拿不到。”
陈雪点了一下头。
“也就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陈功看过那份分布图。”
“我没看见他翻过。”
陈雪转向审判席。
“辩护人的询问结束,证人的回答说明陈功并无查阅内部资料的权限和条件。至于日常巡查路线能否推断出重点区域,证人本人也说了,只能推断个大概方向,不够精确。辩护人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陈功向赵永强提供了精确的点位信息。”
林正宇的表情没有变化。
“辩护人的意见合议庭记录在案,证人退庭。”
赵志华被法警带出法庭。
林正宇合上面前的卷宗。
陈功这条线的三通电话,一条短信,一个基站定位,一个证人。
每一项单独拿出来都不是铁证。
但串在一起来看的话就很有问题了。
他不需要看过分布图原件,他只需要走够足够多的圈,心里就会有猜测。
林正宇翻开庭审提纲的下一页,准备继续推进胡建民那条线。
这时候郑维明站了起来。
“审判长,辩护人就鉴定意见的相关问题申请发言。”
林正宇抬起头。
整个下午从陈功上场到现在,郑维明一句话都没替陈功说过。
现在他自己站起来了,话题却不是陈功。
是鉴定。
“辩护人注意到,证人赵志华刚才提到疑似墓葬区属于待勘探区域。既然是待勘探,说明该区域内的墓葬性质、年代和规模尚未经过正式考古认定。”
“辩护人由此引申一个问题,涉案文物的鉴定意见中,断代依据和等级认定是否受到了未经确认的疑似区域信息的影响?换句话说,鉴定人是否因为知道文物出自疑似汉代墓葬区,就在鉴定中预设了断代结论?”
“辩护人申请在后续庭审中就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独立性进行专项质证。”
郑维明在转向。
陈功那条线他守不住了。
三通电话、基站定位、那条短信、赵志华的证言,这些东西加在一起,陈雪能做的只剩下在“精确度”和“直接证据”上纠缠,但纠缠的空间越来越小。
郑维明心里很清楚,所以他不再把火力浪费在陈功身上。
他选了一个新的突破口,鉴定意见。
如果能动摇文物的断代和等级认定,量刑的基础就松了。
“辩护人的申请合议庭记录在案。鉴定意见的专项质证将按照庭审计划安排在第三天的法庭调查中进行。”
林正宇把庭审提纲翻到下一页。
“下面继续法庭调查。”
……
第三天上午九点十二分。
林正宇敲响法槌。
“郡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继续开庭。”
“按照庭审计划,今天进入法庭调查第三阶段,就涉案文物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独立性进行专项质证。”
他把法槌放回底座。
“请鉴定人及专家证人出庭。”
李强站起来。
“公诉人申请传唤专家证人贺维钧出庭。
贺维钧,男,六十七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从事秦汉考古研究四十一年,参与过省内外二十余处汉代墓葬的发掘与整理工作。”
法警把贺维钧带了进来。
贺专家还是之前见到的那个样子,精神矍铄,应该是见惯了这种场面。他扫了一眼法庭的布局,直接走到证人席站定,两只手背在身后,下巴微微抬起。
林正宇告知作证义务和法律后果。
贺维钧点了一下头,声音不大但很干脆。
“明白。”
李强开始发问。
“贺研究员,您是否参与了本案涉案文物出土地点龙首山汉墓群的补充勘验工作?”
“参与了。”
“请您就龙首山汉墓群的墓葬结构和年代判断向法庭作说明。”
贺维钧的眼睛眯了一下,像是在整理措辞。
“龙首山北坡这片区域,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时候我去看过。地表没有封土堆,但探铲下去以后,夯土层的质地和厚度符合西汉中晚期到东汉早期的营造特征。这次补充勘验我到了一号盗掘点,从盗洞下去看了墓室残存的结构。”
他停了一下,转头看向投影幕布的方向。
“能不能把一号盗洞的剖面照片调出来?”
李强按下遥控器,屏幕上出现了一号盗掘点的剖面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