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维钧用手指着屏幕。
“你们看这里,洞壁右侧这一截灰白色的东西,这是夯土。夯土的分层很清楚,一层大概八到十公分厚,每层之间能看到夯窝的印子。这种夯筑方式在西汉中晚期的中小型砖室墓里很常见。”
他的手指往下移。
“再看底部,盗洞穿透了墓顶以后,露出来的是一层青砖。砖的规格我量过,长三十四公分,宽十六公分,厚七公分。这个尺寸是东汉早期的标准砖制。”
他把手收回去。
“夯土是西汉中晚期的做法,砖制是东汉早期的规格。两个特征叠在一起,这座墓的年代范围可以框定在西汉晚期到东汉早期之间,大致就是公元前一世纪到公元一世纪这个时间段。”
李强接着问。
“贺研究员,盗掘行为对墓葬结构造成了什么影响?”
贺维钧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很明显的厌恶。
是对盗掘这件事本身的厌恶。
“墓顶被凿穿了。”
“你凿穿一个两千年前的墓顶,就等于把一个密封了两千年的空间打开了。
里面的温度、湿度、气体成分,全变了。有些漆器、丝织品,本来在那个环境里还能保存,一旦接触空气就完了。”
“我在一号墓室里看到残存的漆皮碎片,颜色还没完全褪,但已经开始起翘剥落。如果不是被盗,这些东西可能再过很多年也不会变成那样。”
贺维钧停了一下,像是在压制自己愤怒的情绪。
“器物值钱是一回事,墓被掏穿又是一回事。”
他的目光扫了一圈被告席。
“一座完整的墓葬,它的价值不光在里面的随葬品。墓的形制、砖的排列方式、棺椁的位置、随葬品的摆放顺序,这些信息加在一起才能还原一个时代的丧葬制度。你把墓掏了,器物拿走了,这些信息就永远没了。”
“永远。”
法庭里安静了下来。
贺维钧的脾气在学术圈里是出了名的,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专业判断。
“辩护人是否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
郑维明站起来。
“贺研究员,您刚才提到墓葬年代范围是西汉晚期到东汉早期。这个判断的依据是夯土层和砖的规格。请问,仅凭这两项特征,能否排除该墓葬属于更晚时期仿制前代风格的可能性?”
贺维钧转头看着郑维明。
“你说的仿制是什么意思?后代人用前代的砖制和夯法建墓?”
“是的。”
“理论上不能百分之百排除。”
贺维钧的语气平淡了下来。
“但实际操作中,后代仿前代墓制的案例极少,而且仿得出砖的尺寸,仿不出夯土层的密度和含水率。我做了四十多年,没见过哪个后朝的人会费那个劲去仿夯土工艺。”
郑维明没有继续追问。
“辩护人的询问暂时结束。”
林正宇记录完贺维钧的最后一句话。
“专家证人退庭。”
……
“请传唤鉴定人出庭。”
李强站起来。
“公诉人申请传唤鉴定人孙秉坤出庭。孙秉坤,男,五十一岁,省博物馆副研究馆员,文物鉴定与保护方向,持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可移动文物鉴定资质。”
法警把孙秉坤带进来。
孙秉坤穿一件藏青色的西装外套,戴一副金属边框眼镜,头发梳得整齐。他走到鉴定人席位站定,目光先落在审判席上,然后微微点了一下头。
林正宇告知鉴定人出庭的义务和如实说明鉴定情况的法律后果。
孙秉坤点头确认。
李强拿起桌面上的一份装订文件。
“孙秉坤,你是否受郡沙市公安局委托,对本案涉案的六件文物进行了鉴定?”
“是。”
“请你就鉴定过程和鉴定意见向法庭作说明,重点说明编号五号的铜镜。”
孙秉坤推了一下眼镜。
“六件文物我逐一做了鉴定,今天重点说五号。”
投影幕布上出现了一张高清照片。
一面青铜镜,正面微微隆起,背面铸有纹饰和铭文。镜面氧化严重,呈深绿色,局部有铜锈层叠。
孙秉坤的手指向屏幕。
“五号铜镜,直径十八点三公分,厚零点六公分,重四百二十七克。”
“主体完整,镜面有均匀的氧化层,镜背纹饰为连弧纹和蟠螭纹的组合,中央镜钮保存完好。”
屏幕切换到铜镜背面的特写。
“纹饰带的外圈,有一圈铭文。铭文内容为长宜子孙四个字,其中长字左侧笔画有轻微残损,其余三字保存清晰。”
他停了一下。
“长宜子孙是东汉铜镜上最常见的吉语铭文之一,这个铭文类型集中出现在东汉中晚期。”
李强追问。
“铜镜表面的锈层情况如何?”
“表面锈层我做了微观观察,锈层分三层,最外层是浅绿色的碱式碳酸铜,中间层是深绿色的氧化铜,最内层贴着铜基体的是一层薄薄的氧化亚铜。三层锈的颜色过渡自然,没有人工做旧的痕迹。”
他又指了一下照片的边缘区域。
“镜缘的土锈还在,就是这一圈,你看这里,黄褐色的土锈嵌在锈层缝隙里,跟周围的绿锈融为一体。这种土锈的形成需要长时间的地下埋藏环境,短时间内做不出来。”
李强转向审判席。
“鉴定人,综合以上特征,你对五号铜镜的等级认定意见是什么?”
孙秉坤把目光从屏幕上收回来。
“五号铜镜,主体完整,纹饰清晰,铭文残存可辨,铜质和铸造工艺水平超出民间普通作坊的标准。综合器型、纹饰、铭文、保存状况等因素,我的鉴定意见是,该铜镜初步符合二级文物的评价条件。”
“最终定级需要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复核,但就我个人的专业判断,二级是站得住的。”
李强点了一下头,转向审判席。
“公诉人提请合议庭注意,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盗掘古墓葬罪中涉及二级以上文物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五号铜镜的等级认定直接影响本案的量刑档次。”
量刑跳档的关键就在这面铜镜上。
如果五号铜镜被认定为二级文物,唐守业的量刑区间会从十年以下直接跳到十年以上。
受二审不加刑的原则影响,同时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一旦这个事实认定下来,案件的最终结果只能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了。
“辩护人是否需要向鉴定人发问?”
郑维明的助手陈雪站了起来。
“孙秉坤,你刚才说初步符合二级文物的评价条件。初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是你自己拿不准,还是等级认定本身存在不确定性?”
孙秉坤的表情没有变。
“初步是鉴定流程上的用语,我作为受委托的鉴定人出具的是鉴定意见,最终的等级定级权在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但我的专业判断是明确的,这面铜镜符合二级文物的标准。”
“也就是说,省文物鉴定委员会有可能给出不同的结论?”
“程序上存在这个可能。但我做鉴定二十多年了,送上去的东西,最终定级跟我的意见不一致的,一只手数得过来。”
陈雪没有继续纠缠。
“辩护人的询问暂时结束。”
林正宇看了一眼李强。
“公诉人是否还有需要鉴定人说明的问题?”
“暂时没有。”
“鉴定人暂不退庭,在席位上等候。”
林正宇没有让孙秉坤离开。
他翻了一下庭审提纲。
按计划,下一步是辩护人就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他看向辩护人席位。
“辩护人是否准备就鉴定意见发表质证意见?”
郑维明站了起来。
他先把椅子往后推了半步,然后双手撑着桌面起身。
“审判长,辩护人就五号铜镜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并申请向法庭提交一份专家辅助人的书面意见。”
林正宇抬起头看向郑维明。
“辩护人说明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和意见的主要内容。”
郑维明从桌面上拿起一份文件,递给法警。
“专家辅助人陆恒,男,六十三岁,原国家博物馆青铜器修复中心主任研究馆员,从事青铜器鉴定与修复工作三十五年,退休后受聘于多家文物拍卖机构担任技术顾问。”
法警把文件分送审判席和公诉人席位。
林正宇翻开封面,扫了一眼第一页的个人简历和资质证明。
履历很硬。
郑维明没有等林正宇看完,直接开口道,
“陆恒的专家辅助意见,核心观点有三条。”
“第一,五号铜镜的镜缘部位存在后期拼接修复的痕迹。”
旁听席上有人微微探了一下身子。
“陆恒在意见书中指出,五号铜镜的镜缘三点钟到五点钟方向,存在一段约四公分长的色差过渡带。该区域的锈层颜色较周围偏深,且锈层厚度不均匀。在高倍放大镜下观察,该区域的铜质纹理与主体部分存在细微差异,疑似后期补配的修复件。”
鉴定人席上的孙秉坤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第二,如果镜缘确实存在后期补配,那么鉴定时所依据的器物完整性就需要重新评估。目前的鉴定意见将铜镜评价为主体完整,但如果有补配件,完整性的认定基础就不存在了。”
“第三,器物等级的评定标准中,完整性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如果完整性评价发生变化,二级文物的等级认定是否还能成立,就需要重新论证。”
郑维明把手中的文件放在桌面上。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目前的鉴定意见是在将可能存在的后期补配件与原始主体混在一起评估的前提下作出的。如果补配件的存在得到确认,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将受到实质性影响。”
他停顿了一下。
“辩护人申请法庭对五号铜镜进行补充鉴定,重点核实镜缘三点钟到五点钟方向的区域是否存在后期修复痕迹。”
旁听席上出现了低声的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