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寒,碧血热,映出他墨玉眼瞳下,一片猩红。
十步杀一人,千裏不留行,是侠客的潇洒不羁。
但一步一杀,血染青锋,将人间红尘变成地狱九重,便是满手血腥的魔了。
没有人会喜欢一个魔。
而这个日后被称为玉面修罗的人,却是一步步,走向了刑堂。
十方长明,灯火烛幽。
林修文就持着剑,立在曲檀华身边,看着缓步走入的曲蘅君。
他是见过曲蘅君的。
并非是那一回东宫之内,雨落之时。
而是在琼花宴上,曲檀华的身边。
那时的曲蘅君还穿着浅碧的轻衫,翡翠被珊瑚红的珠子缀着,坠在他柔软的鸦羽长发上。
那时候,那个少年虽然也桀骜,却是稚气的,看人的眼神清澈,温暖,又多了几分促狭,与立在他身边笑容清浅,白衣如雪的曲檀华,就像一幅画。
人间盛景,此生难见。
“三殿下倒是好本事,竟然找得到这裏。”林修文的剑抵在曲檀华的脖颈边,已刺破了一点皮肉,血珠渐渐凝结,流淌下一条血线,映在曲檀华白玉一样的肤上,无声多了几分清艷。
曲蘅君几乎染了血的瞳孔在看见满身鲜血,狼狈不堪的曲檀华时,猛然收缩。
像被逼迫到极致的兽,濒临疯狂。
“林修文,你最好现在就思量好,是要剥皮,还是车裂。”曲蘅君咬牙,勾出一抹近乎狰狞的笑。
林修文却是一副悠闲模样,淡然悠远,如玉如烟;“三殿下怎么处置在下,我倒是不介意。只可惜,扶琉的太子殿下,却是要陪着我,一起死了。”言罢,他的剑缓缓用力,切开一道薄口。
曲檀华攥紧了手指,指甲几乎在手心划开一道血痕。
而那黑发掩映下一双清亮的眸裏,却是一片寒凉,风月寂,烟云散,荒寒亘古。
但凡林修文能多看曲檀华一眼,能看清这个眼神,也许很多事情,就不会如日后那般。
可惜有些事情不容回头,很多时候,命定如此,难以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