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今天第一次见。”不等白敬林回答,茂市已经率先应道,并且希望周一城能够听出他和他这位老大不太对路。
当然这个飘渺的希望不会灵验,“那你们是……一见如故喽?”周一城毫无敬畏之心地糟蹋着拥有千年文化沈淀的成语,“一定是因为我老和你说白哥的事,所以你一见到他,便觉得很亲切啦!”
白敬林瞥了一眼茂市,眼裏似乎带有笑意,说话比周一城还不知所云:“我也觉得很好。”
“茂市人很好的,又聪明又直爽又亲切。”周一城忙不迭地为他引荐,“你们要是也做好朋友那就更好了。”
又直爽又亲切的茂市看着面前伸出手说着“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白敬林”的同桌,心裏无力吐槽这双缺心眼的兄弟俩。他很确定白敬林也是一个白痴,不然怎么可能和一城互动地那么自如呢?他不得已伸出手回应,还要抖出一个惨兮兮的笑容。
按着周一城最喜欢的直爽设定和他做朋友,还真是费神啊。
对了,茂市为什么这么紧张周一城呢?为什么把他的这位“青梅竹马”视作大敌呢?
这还用问,因为茂市喜欢周一城呗。
茂市很喜欢反省自己。但他反省地不全面,多数时候是在在意自己舒不舒服,而不是思考自己令别人舒不舒服。在暑假的一个普通的夜晚,他忘了关窗户,又懒得起身关上,结果被蚊子咬得抱头鼠窜,在他终于忍无可忍开灯灭杀之后时钟已经走到了一点。
对于作息规律的茂市来说,深夜一点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空。
迷失在异时空的茂市会失眠,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
于是失眠了的茂市在床上想东想西,突然想到——为什么我在周缺心眼面前,感觉那么辛苦呢?其实还是自己舒不舒服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异时空的环境下,茂市又一次脱离了自己的身体,置身事外地想,为什么我对这家伙这么容忍,这么关心呢?
是呀,这不正常的。周一城帮别人搬书的时候,他原本是想要破口大骂的,但是他为什么要生气呢,累的只是周一城这个傻瓜啊。而且他不是想骂周一城,而是骂那个来占便宜的。为什么最后他不但没有骂出口,还帮他也搬了几本呢?(真的是几本,还是草稿本,轻飘飘地拎在手裏)
因为他不想在周一城面前表现出斤斤计较的样子,也不想雄赳赳气昂昂和人吵架,只想表现出他所崇拜的那种正直果断又云淡风轻的形象。
茂市心平气和地思考着前后的逻辑问题,为什么他想在周一城面前表现出他所喜欢的那种形象呢?
因为他本身喜欢周一城啊。
想通了,茂市觉得豁然开朗,翻个身就告别异时空,深深入睡了。
茂市并不是不懂得“喜欢周一城”的意思,他对“同性恋”这个词没有什么真切的概念,但并非一无所知。他没有特别惶恐,也不是很惊讶。或许唯一叫他惊讶的正是周一城本身。
他之所以不感到特别困惑,是因为
“喜欢周一城”这个命题,根本构不成问题。问题是有解决方法的,“喜欢周一城”却没有。因为周一城不可能喜欢男的。他再崇拜那个什么什么哥,也只是小学生对社团大哥的敬佩心理,他的脑筋太直,对着女孩子在一片烛光包围下说不定都萌芽不出什么特殊感情,何况是对同性。哪怕有人捧着玫瑰送到面前他都不明所以的,除非一字一词亲口告诉他。
要想他亲口对周一城说喜欢他,那不如撞死算了。而且这样做了只有一个后果,周一城害怕他,从此他变鬼见愁见面必定绕道走。他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习惯在周一城面前以一个直爽亲切的形象存在了,觉得和他做好朋友也很开心。
这份奇怪的感情,无论它从何而来,都不能让它洩露到周一城那裏去。至于扑不扑得灭,那就不是他现在需要考虑的事情了。反正他很喜欢和周一城在一起,喜欢看着他整天乐呼呼的。
想和他至少再同班两年。茂市这样想着,翻起墻上挂着的日历。高二开学前一个星期有分班考,他得抓紧时间帮那缺心眼的补补课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