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闻春翻了一下书,翻完没看懂,干脆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觉。
等醒来时,太阳已经西斜,这时候季闻春才看见季母放在桌子上的“学习任务”:
抄写大字十篇。
抄课本一遍。
“完了!”她惨叫。
季小弟乖乖地把本子给她,“姐…哥哥,给你。”
季闻春打开一看,居然是与他本人字迹完全不同的另一份作业。
“你怎么完成的?”季闻春用怜爱的眼神看着季小弟。
季小弟糯糯地说,“一份用左手写,一份用右手写。”
“人才啊,”季闻春感嘆。
她现在一点不觉得季小弟懦弱了。
被季母买下来的那个小女孩“妙娘”比季闻春大四岁,却比她还矮得多,用梳子梳好头发之后勉强有个小姑娘的样子,一身旧衣服松松垮垮挂在肩膀上越发显得她像根竹竿。
第一天晚上她没有被允许进屋,季母把一把篦子和一包药给她,把她衣服全烧掉了睡在柴房裏,次日就听见季母对何妈说,“……药效不错,虫子都拉出来……”
前一天把手帕借给小姑娘又收回来的季闻春一阵懵逼。
她在现代生活太安逸了,居然忘记这时候还有“寄生虫”这种东西,这年代卫生条件一般,导致随处可见寄生虫,例如跳蚤,蛲虫,蛔虫等,据说现代人所说的“蛊”其实就是这些寄生虫。
最可怕的是打虫过程,例如蛔虫药,季母所买的蛔虫药是用草药炮制而成的,作用和改革开放之前差不多的,只能拉出虫却不能打死,等有寄生虫的人吃过药之后就可以在厕所看见蛔虫,和以前课本上的别无二致,非常新鲜富有活力。
季闻春忍住发毛的感觉把季小弟牵走,杜绝两个互相好奇地小孩子靠近,以免季小弟被传染上。
妙娘到季家来之后生活改善了很多,她本身是个乡下丫头,非常能干,接手了季母和何妈的所有工作,包括做饭、洗衣服、养鸡、扫地等等,留给季母更多的空暇吟诗作对,抚琴练字。
更过分的是她很有礼貌。
看见季闻春就蹲下来行礼叫少爷或者大爷,让她结结实实体会了一把封建社会的腐败堕落。
季闻春被个小姑娘伺候,实在不好意思,时不时帮扶她一下,有次她嫌弃妙娘炒的肉太肥腻,只吃了两三块便停下筷子不吃了,转头就看见妙娘直勾勾地盯着她。
“怎、怎的了?”季闻春问。
妙娘咽了一口口水,“你还吃吗?”
季闻春摆手,小姑娘把剩菜全扒啦进自己碗裏,连汤汁都吃了个一干二凈。
她看着妙娘枯黄的头发,心裏有些不是滋味。
这件事不到下午就被季母知道了,季母痛心疾首地教育她,“知道你好心,平日裏你搭把手我就当没看见,没想到你竟心软到这个地步,宁愿饿着肚子也要省给别人吃,她是伺候人的丫头,和你身份大有不同,你何必如此……”
季闻春十分无奈,她只是不喜欢吃肥肉才不吃,对于她来说让别人吃她自己不吃的剩菜已经算很不尊重的行为了,没想到还是让季母误会了。
到底还是观念和习惯不同的锅,她穿越之前社会条件和家庭条件尚好,平时吃肉也吃瘦的多,肥的少,到最后要减肥的时候甚至只吃草不吃肉了。但听说在物质贫瘠的古代,大家都是以肥肉为贵的。例如在菜市场买菜肥肉卖得贵也卖得快,买一块三分之二肥肉的猪肉做一道菜是很了不起的事,像什么东坡肉、狮子头等等硬菜全是一半肥一半瘦的荤腥。
季家一日三餐肥腻的五花肉不仅不是季母苛待吃食,反而算很大方慷慨。
季闻春幻想一下,要是季母以后打着为她好的幌子逼她吃肥肉,她可能会腻到哭,于是自告奋勇,“晚饭我来做。”
季母是典型的富家小姐做派,在钱财用物上根本不苛责女儿,未深思就立即答应了。
季闻春挽着袖子上竈臺,剁剁剁把肉切成小片,用肥肉熬了猪油,取一半炸得又干又脆,撒上罐子裏的黄糖放凉成了喷香扑鼻的糖拌猪油渣,另一些加了配菜炒成回锅肉,这样就一点都不油腻,只是食材缩水到三分之一。
这天晚上季小弟吃了半锅饭依旧恋恋不舍地舔手指,就连十分挑剔的季母也夸讚同季闻春的技术,“可惜有点费肉。”